特评| 该遭痛击的不止“儿童邪典片”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2018-01-24 07:43

这两天,“儿童邪典片”这个词传遍网络。人们渐渐看懂了,热词“儿童邪典片”,是指对经典卡通形象进行二次加工,添加血腥、暴力、恐怖、色情等内容的视频。

尽管世界并非处处美好,但由于儿童反思能力不足,行为习惯的养成更多来自于模仿,因此,我们需要为儿童营造一个充满阳光的成长环境。美国著名的媒体暴力研究专家乔治·格伯纳在长达10年的研究中发现,电视里的暴力画面不仅会增加儿童的攻击性,更会潜移默化改变儿童的社会观。血腥、暴力、恐怖、色情内容与动画片形式结合,可能会给儿童心理留下终生难除的阴影,也可能会让儿童觉得这些内容本身是好玩的事。对儿童来说,这些“邪典片”堪称“心灵毒药”。

目前,优酷、爱奇艺等视频平台已经紧急删除了相关视频,执法部门正在查处制作“儿童邪典片”的国内企业。面对几乎人人喊打的沸腾舆论,制作“儿童邪典片”的涉事企业也通过网络向公众道歉。起源于国外并一度在国内得到散播和仿制的“儿童邪典片”,正在走向穷途末路。

“儿童邪典片”引起了舆论对视频平台监管、家长监督等问题的反思,这些反思有助于筑牢防止“儿童邪典片”沉渣泛起的防线。但也应当看到,“儿童邪典片”在网络上的流传是在视频风口中出现的一种过度逐利行为。“儿童邪典片”遭到舆论讨伐是因为其内容之“邪”,但视频平台或仿制企业的本意却在于通过“儿童邪典片”的点击量来逐利。只要企业不能守住底线,为点击量而生却忽视社会影响的视频就会不断滋生。

不可否认的是,视频因为生产变得简单并且迎合了用户轻松化的内容消费需求,已经成为互联网内容生产的风口。诸多媒体开始发力生产视频就是一个力证。但站在视频风口,如果被铜臭熏晕头脑,对社会和生产者长远来说都是一件糟糕的事。

防止视频生产者被铜臭熏晕头脑,社会的呼吁可以起到“清醒剂”的作用,但根本的办法还在于有力的惩戒。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现在正是需要顶格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时候。

除了痛击“儿童邪典片”,我们也不应忽视那些打着“擦边球”而且同样有害于儿童心灵健康的视频。比如,一家互联网视频生产运营企业曾推出这样一则视频——公交车上一个男孩因为妈妈不抱他而威胁妈妈要掀开其裙子,旁边的三名男乘客都劝妈妈不要惯着孩子,看看孩子到底敢不敢掀裙子。这样的视频,对儿童的不良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它难道不该被删除吗?对相关企业可以放任不究吗?

可以说,“儿童邪典片”是因其目标受众的特殊性和内容的明显不当而引起公愤,而一些面向大众的含有血腥暴力、色情粗俗、封建迷信等内容、打“擦边球”的视频正在畅通无阻地海量传播,却仍未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足够警觉。对此,要么建立互联网内容分级管理制度,要么像对待“儿童邪典片”一样痛击,将打“擦边球”的视频拦截在网络之外。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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