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法院: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周其丽 文/图
2020-12-28 10:54

作为深圳第“10+1”区的深汕合作区,正在上演农村变城市、老区变特区的华丽蜕变。

时刻望鹏,法治护航。深汕合作区在加快与深圳一体化建设的步伐中,离不开法治的保障。2020年8月31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自成立以来,深汕合作区法院以新时代司法理念,以“深圳标准”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为深汕合作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滨海新区、产业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

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在深汕合作区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深汕合作区法院责无旁贷。

如何能够精准为深汕合作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汕合作区法院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

深汕合作区法院揭牌后,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团队,立足深汕合作区发展定位和司法需求的实际,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内容。

该《司法保障意见》共5章24条,提纲挈领地从提升政治站位、履行审判职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参与社会治理、强化人才保障等方面,详细规范了保障深汕合作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充分发挥定分止争功能,依法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维护区域和谐稳定发展,深汕合作区法院聚焦大局,履行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深汕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汕合作区法院自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11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第一宗刑事案件,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推动深汕合作区平安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外,为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深汕合作区法院着力推动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的载体建设,推进了官方网站建设,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深汕合作区“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日前,某公司雇佣陈某等15人进行工程安装,由于工程款未结,某公司拖欠陈某等人工资31万余元。欠薪后,陈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双方矛盾不断激化,遂诉至深汕合作区法院。

深汕合作区法院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对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同,这起欠薪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上述事例只是深汕合作区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深汕合作区法院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依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平台”,推动纠纷有效化解,目前调解成功案件共17件。

深汕合作区法院充分认识到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中的重要性,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积极推动特邀调解员选任工作,2020年11月30日,深汕合作区法院聘任首批12名特邀调解员并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批有经验有能力的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电子卷宗、在线庭审、智能法律机器人、法律文书一体机……走进深汕合作区法院的审判大楼,随处可见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深汕合作区法院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进程中始终与人工智能浪潮同频共振。

“要把深汕合作区法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法院。”此前,在赴深汕合作区调研期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就对深汕合作区法院的建设提出了期望和要求。

从无到有,深汕合作区法院立足新设法院的优势,在深入调研、充分吸收融合深圳中院和其他兄弟法院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建设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智慧法院。目前,深汕合作区法院已实现在线开庭、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无纸化办公等功能需求。

12月18日,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首次“云开庭”助力审理的民事案件,便是深汕合作区法院搭乘“人工智能快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最好印证。

此外,深汕合作区法院大力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E网送达”等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文书送达等功能,促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给深汕合作区司法事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其局已开、其势已成;其风正劲、其兴可待。

当前,深汕合作区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深汕合作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大局,服务好深汕合作区建设,保障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编辑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周其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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