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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失主不设密手机遗失,男子捡到后刷微信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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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徐斌
2020-09-11 18:04

女失主不设密手机遗失,男子捡到后刷微信钱被抓

手机不是保险箱,如果手机连支付密码都不设,那无疑是将财外漏。

8 月 30 日,60 多岁的刘女士在逛超市的时候不慎遗失手机。这部手机是刘女士的儿子给她购买的,微信也是儿子帮忙注册的,刘女士为了方便使用,手机和微信支付功能都没有设置密码。手机丢失的第二天,刘女士的儿子用另一部手机登陆了微信账号 , 发现刘女士的微信被人陆续消费了两笔共 581.8 元,于是报案。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湖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一系列研判取证,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民警联系李某,让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9 月 8 日,嫌疑男子李某来到派出所,交代说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屏保和微信支付密码,于是一时便起了贪念。8 月 31 日,李某拿着手机分别到两家超市消费,共消费 581.8 元。

▲拿到丢失的手机,刘女士很开心。

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罗湖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罗湖警方提醒市民,使用手机最好设置安全的锁屏密码,并设置支付密码;出门在外,要时刻留意贵重物品,谨防丢失;如遇手机丢失要及时挂失,尽快补卡,冻结手机网银功能,并修改微信、QQ、支付宝等账户的密码信息,防止重要账号泄露导致财产损失。

市民捡到他人物品要及时归还,切勿将其纳为己有,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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