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旧错再犯!因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ST春天子公司被罚130万元
摘要
公司热点|旧错再犯!因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ST春天子公司被罚130万元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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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ST春天(600381)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近期收到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2024年6月,西藏市监局在调查中发现,西藏春天酒业在2023年11月印制的《听花内部培训专用资料袋》及“听花酒功效折页”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藏市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30万元。此次处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开资料显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01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聚焦于酒水和大健康产业板块。
值得关注的是,因同样的问题,ST春天相关子公司已分别被北京、成都等地市监局做出处罚决定。
今年央视“3·15”晚会,ST春天旗下高端商务白酒听花酒因涉嫌虚假宣传,以及高达5万多元的售价而备受舆论热议。
上述报道指出,听花酒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规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4月25日,ST春天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
由此,武侯区市监局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听花盛世处罚款180万元。ST春天表示,上市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听花盛世开设的门店陆续恢复营业。
两个月后,ST春天全资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听花”)于6月25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北京听花构成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ST春天整体陷入亏损。今年1~6月,ST春天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28.82%;归母净利润为-5986.99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8.34%。
ST春天2024年中报截图
据往期公告,由于在2023年结束后青海春天已连续三年亏损,其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5月6日复牌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更名为ST春天。
ST春天公告截图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30日收盘,ST春天股价涨1.33%,报3.04元/股,目前总市值17.85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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