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0770
湖南株洲多车相撞致6死7伤,律师解读责任如何界定 | 律师说法
文章
1
读特新闻记者 韩湘
09-25 19:00

湖南株洲多车相撞致6死7伤,律师解读责任如何界定 | 律师说法

摘要

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肖小月律师给出了分析。

读特客户端

读特在线,您的新闻观察眼

9月23日,湖南株洲发生了一起多车碰撞事故,致6死7伤。据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9月23日7时36分,刘某(男,43岁)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在芦淞大桥由西往东行驶至大桥中部位置处,被王某某(男,57岁)驾驶的出租车追尾,致使刘某车辆失控驶向对向车道与多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警情通报。

事发以后,两辆车的记录仪片段在网上流传:

白车记录仪画面。

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白车在大桥行驶过程中被追尾。车辆随即加速驶向对向车道,与多辆电动车、摩托车相撞,随后又转向右侧车道,与对向一汽车相撞。

出租车行车记录仪显示,出租车正在大桥行驶,前方白车亮起刹车灯减速。出租车追尾后,白车刹车灯熄灭,车辆冲向对向车道,疑似失控。白车系一辆极狐小汽车。

株洲当地官方知情人士表示,初步排查为非恶性故意伤害事件。

网上流传的多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系追尾事故发生后,司机误将油门当刹车导致,还有网友怀疑系车辆失控。

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肖小月律师给出了分析。在法律上,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通常遵循“后车责任原则”,即后车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王某某(出租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未能保持安全车距或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若后续疑似穿拖鞋的行为也被证实,从而直接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应承担追尾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本案例中因白车被撞后异常加速引发二次事故,两起事故的处理需要分开考虑。在二次事故中,白车司机误操作或车辆失控成为较大可能,而这两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

刘某(白车司机)在被追尾之后,并未直接撞向前车,而是转动方向盘驶向对向车道,并且随即加速。如果调查确认刘某在被追尾的情况下,因操作失误(如将油门误当刹车、方向盘操作失误等)导致事故后果扩大,且本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刘某需要承担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

而如果事故被证实由极狐汽车制造商的车辆故障引发,该制造商将依法承担产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受害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并可能面临产品召回、行政罚款乃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如存在故意隐瞒产品缺陷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等法律后果。

若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不承担二次事故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也需要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比例(追尾责任及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这一责任的确定和履行,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合理的赔偿。

此次株洲多车相撞事故,再次将交通安全这一永恒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此次事故是对所有驾驶员的一次深刻警醒。它告诉我们,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同时,面对突发状况,冷静应对、正确操作至关重要。我们应从中汲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律师说法》是由读特新闻客户端“小特有说法”打造的一档法律科普栏目。本栏目中,我们将定期邀请深圳律师协会注册资深律师作为嘉宾,为公众深入剖析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事件。

本期说法律师

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

肖小月律师

肖小月律师,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国际与新业态法律部主任,国际注册内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人民监督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听证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诉讼志愿专家。

编辑 韩湘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