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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能帮到你什么?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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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法、晶报、龙岗区司法局
09-25 10:17

“法律明白人”能帮到你什么?

摘要

在喧嚣与宁静交织的社区深处,活跃着一支“能量巨大”的队伍。他们,是法律的传播者,是纠纷的化解者,是民意的倾听者,更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

在喧嚣与宁静交织的社区深处,活跃着一支“能量巨大”的队伍。他们,是法律的传播者,是纠纷的化解者,是民意的倾听者,更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

他们长期活跃在基层一线,奔走在邻里之间,穿梭在大街小巷,活跃在千家万户,在助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谱写了许多生动的故事,贡献了重要力量,他们就是——来自深圳市龙岗区的社区“法律明白人”。

“街坊议事堂”邀请专家针对基层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龙岗区是深圳的产业大区,实有人口470多万,流动人口比重大,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数量多,社区基层治理任务重、难度大。

近年来,深圳市全力推动落实“法律明白人”全国试点工作任务。在市普法办指导下,龙岗区以此为契机,把试点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重要抓手,大力发动社区党员、楼栋长、社区法律顾问、警察、教师、人民调解员、物业管家等参与遴选“法律明白人”,目前在册登记“法律明白人”积极候选人408名,组成26支人熟、地熟、事熟,且具有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的精干高效“法律明白人”普法队伍。

龙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彦荣表示,“法律明白人”通过业主微信群、朋友圈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社区群众以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龙岗区刑事治安警情在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再降18.92%,社会大局更加平安稳定。

社区“法律明白人”调解现场

今天,普法君向大家介绍来自龙岗区的四位优秀“法律明白人”,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是如何成为了群众身边的“解忧人”。

社区楼栋长凌学朝:

仅用1天时间将矛盾化解,促成三方当场握手言和

作为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五园社区楼栋长及“法律明白人”,凌学朝一直致力于帮助居民反馈问题、协助解决问题。他人熟、地熟、事熟,有公信力还有较好的法律素养,早已成为社区的“好帮手”,居民的“贴心人”,社区居民遇到矛盾纠纷就喜欢找凌学朝评理。

房屋漏水引纠纷,责任谁担?

“这个责任到底由谁担?你们来评评理嘛”。

2024年5月4日下午,第五园社区的办公室里吵闹声此起彼伏,正在社区值班的凌学朝急匆匆赶到办公室,安抚大家的情绪,化解矛盾。

这是一起房屋漏水纠纷。2024年5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反馈辖区一业主赵某的房子在2024年4月21日晚发生漏水,造成墙面及家具等被污水浸泡、脱落和腐蚀,财产损失约3万元。经检修发现,由于楼上排水管支管入户连接处脱落导致漏水,业主赵某要求责任方赔偿其损失。

为调解纠纷,当事方找到了凌学朝。一边是楼上业主的入户支管水管脱节有责任,另一边是小区物业公共排水管疑似不畅导致水压过大造成入户水管脱节,也应担责,可责任要怎样分担?

情、理、法三管齐下,三方当场握手言和

与社区法律顾问讨论案情后,凌学朝通过情、理、法三管齐下,将问题各个击破。最终,楼上业主吴某提高赔偿数额至17000元,小区物业分担损失4500元,受损业主赵某降低赔偿数额。

针对此次纠纷,“法律明白人”凌学朝仅用了1天的时间就将矛盾化解,促成了楼上业主吴某、小区物业、受损业主赵某三方当场握手言和。像这样复杂的矛盾纠纷,凌学朝调解的不止一件两件,但他一直不厌其烦地调解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在“法律明白人”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谈及加入“法律明白人”的初衷,凌学朝翻开微信聊天记录,展示社区居民lilyz发给他的一段话:“亲爱的凌书记,非常感谢您在这次事件的协调和付出,老百姓有您真好。”这句“老百姓有您真好”,是群众对他的认可和鼓励,使他备受鼓舞。

“其实处理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而且能帮到大家是我的荣幸。”凌学朝说,他是一名党员,他有责任和义务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作为楼栋长,也希望自己能够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和指导,让居民们能够了解和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社区调解员周光亮:

练就火眼金睛,为“撞衫”的自行车判定真主

在成为社区调解员之前,周光亮已经做了8年的医患关系调解工作。他坦言:“与处理医患关系不同,处理社区生活纠纷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就是在于如何让矛盾双方接受调解,有的人认为双方的矛盾应该由自己解决,第三方没办法帮助自己去解决。所以如何说服双方到社区调解平台进行沟通至关重要。”

周光亮记忆中最具挑战性的案例是“自行车撞衫”事件。两辆自行车无论外观、颜色、制造商还是修补痕迹均高度相似,且涉及未成年人,情绪对立严重,调解一度陷入困境。

自行车“撞衫”,精准“捕捉”线索辨真主

2023年8月30日,陈某的孩子停在服务中心门口的自行车失踪,经过调查,发现自行车被刘某的孩子推走。然而,刘某坚称这是自己3月丢失的自行车,要求陈某的孩子道歉,并考虑报警。陈某的孩子对此愤怒不已,明明自己的车失窃却反被诬告。

面对紧张局势,周光亮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了解情况。据刘某所述,自行车是自己于2021年底以580元购得,赠送给孩子的生日礼物,3月丢失后,孩子郁郁寡欢,直至在服务中心重逢,激动之下直接骑回。而陈某表示,自行车是同年暑假时亲戚所赠,在7月曾遭偷窃,后报警找回,有报警及出警记录为证。

通过双方所述,周光亮敏锐捕捉到关键信息,陈某亲戚提及的购车金额与刘某相同,且购自同一车行。双方此前对彼此购车情况并不知情。基于此,周光亮安排双方面对面沟通。刘某表示,若陈某能提供购车记录,便相信车属对方,并愿道歉。最终,陈某亲戚出示了“2021年12月19日通过建设银行转账580元”的记录,刘某感慨巧合之余,为自己和孩子的行为致歉,陈某亦表理解,双方握手言和。

顺利促成双方和解,周光亮非常欣慰,成就感十足。他表示:“调解其实也是需要一方的妥协和理解,作为一个法律明白人,我们一定是处于中立的,但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还要做到共情,去感同身受对方的情绪才能做到有效地安抚,让双方回归到理性,才能更加平和地去解决矛盾。”

周光亮(左一)与当事人双方在社区调解平台进行沟通

物业管家杨国良:

以法为桥巧解居民“狗狗风波”赔偿纠纷

“让大家心平气和地沟通是解决矛盾的好办法。”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五园社区“法律明白人”兼物业管家杨国良感慨。

2024年3月25日,居民黄某在小区悠然散步时,意外遭遇一场“狗狗风波”。两名遛狗者各自牵了一只大狗和小狗,两犬相遇瞬间,竟突发争斗,吠声四起,惊得黄某失足跌倒,手机因此摔落,屏幕碎裂,无法再使用。

事后,黄某向物业反映此事,两位狗主人能共同承担手机维修费用1500元。然而,小狗主人坚称此事与自己无关,是大狗的吠叫导致了黄某的摔倒;大狗主人则表示,是小狗的挑衅激怒了大狗,自己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另一部分应由小狗主人负责。几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赔偿共识,陷入僵局最终不欢而散。

杨国良得知此事后,邀请当事人到社区办公室,悉心聆听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找出矛盾,并耐心安抚每一位当事人的情绪,精心营造出理性、文明的调节氛围,让大家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同时巧妙运用“背对背调解法”“利弊分析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成功地解决了这起纠纷,让邻里关系重回和睦。

而杨国良扎实的法律功底是能够成功解决这起纠纷的重要因素。他表示,自己加入社区组建的“法律明白人”学习群,群里每周都会发法律法规的知识科普,通过生活案例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条例,这让他能够了解、读懂法律条例。其次,通过参加社区举办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纠纷相关培训会,他能从中学习系统、专业的知识,提高了应对复杂多变法律问题的能力。平常有空时,他还会去社区的法治书吧,翻阅自己想了解的法律书籍。“这些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平常我们调解业主矛盾纠纷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用了。”杨国良还说,他除了学以致用,还要向社区居民普及更多法律知识,减少矛盾纠纷,促进邻里之间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驻点律师孙俊钦:

以法解案,抽丝剥茧助力伤者维权

今年26岁的孙俊钦就职于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孙俊钦虽然从业时间仅两年半,但接手的调解案件已有400余宗。在银河社区驻点时,孙俊钦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法律服务,也会重点参与到调解社区纠纷矛盾的工作中。说到如何做好一名调解员的角色,孙俊钦表示:“我主要是扮演客观中立的法律明白人兼调解员这样一个角色,为纠纷双方以及调处案件提供一些法律意见作为参考,协助社区调解委员会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协议。”而令孙俊钦记忆犹新的,是一起摔伤案件。

下班途经施工道路不慎摔倒

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2023年7月6日,汪女士在深圳汽车园某企业下班后,途经施工道路不慎摔倒,导致小腿及左足挫伤,内外踝骨折。王女士的母亲樊女士认为,施工道路缺乏明显警示标识,施工单位应对女儿受伤负责,应赔偿医疗及误工费用。由于无法联系施工企业,樊女士求助于银河社区调解委员会。

孙俊钦介入后,对案件进行分析,将案件核心聚焦于三点:汪女士是否构成工伤、施工单位的侵权责任及赔偿方式。他分析指出,汪女士在公司外、园区内摔倒,且非工作预备或收尾阶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若汪女士坚持,可提供工伤认定指导。通过现场调查及监控录像,孙俊钦发现,虽施工单位原放置有警示标志(雪糕筒),但事发前可能被移开,且事故时监控中未见警示标志,施工单位亦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据此,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认为施工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明确责任后,孙俊钦促成双方协商,最终施工单位同意赔偿汪女士医疗及误工费用共计7万元,并签署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纠纷。

看到调解双方达成满意的结果,孙俊钦感到十分高兴:“作为一个法律明白人,首先就是要遵守调解法的法律规定,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去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努力去促成他们达成和解。”

孙俊钦(右二)为社区居民调解摔伤案件

深圳市被选为“法律明白人”国家级试点以来,市普法办统筹全市着力推进试点任务,各区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法治化方面作用发挥明显。

下一步,市普法办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总结推广各区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固化阶段成果,努力形成一支群众身边的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以点带面、连网成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纠纷调处、社会治理的作用,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注入新力量。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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