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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带病上岗,一位不辞而别,如何应对家政公司不能退款只能换人的“霸王条款”?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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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法
08-02 18:27

一位带病上岗,一位不辞而别,如何应对家政公司不能退款只能换人的“霸王条款”?

摘要

本期案例中,小赵本想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请位保姆减轻家务负担,没想到家政服务公司推荐的保姆一个带病上岗,一个不辞而别。小赵向公司申请解除合同,对方却声称不能退钱只能换人?还好在阿鹏和小布的帮助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的支持下,小赵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得以顺利解决问题并解除合同。小赵遭遇的这些,正是消费者在面对家政服务市场时可能遇到的困境: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维权道路艰难等。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谨慎,购买服务前仔细甄别。在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勇于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经营者,必须重视服务质量、诚信经营,否则将会被市场淘汰甚至法律制裁。

普法君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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