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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实地探访丨深圳有高校、景区未垃圾分类,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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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林清容/文 李忠/图
2020-09-04 21:52

读特记者实地探访丨深圳有高校、景区未垃圾分类,被责令整改

收录于专题:聚焦 | 深圳垃圾分类迈入强制时代

分类垃圾桶颜色不对,整改!垃圾未分类,整改!9月4日,在深圳城管部门对学校、景区开展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中,深圳大学、世界之窗景区因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容器,被责令限期整改。

上午,记者来到深圳大学,在一处学生食堂门口,只见摆放了四个垃圾桶,桶身上写明了四类垃圾,但垃圾桶的颜色是绿色、黑色,与深圳垃圾分类桶的规范标准不一。走进食堂,在一处垃圾投放处,只见一个垃圾桶内,牛奶盒、鸡蛋壳、塑料袋、食物残渣等垃圾混杂,未做垃圾分类。而在宿舍区,垃圾投放点中垃圾桶的颜色同样不准确。

“颜色不对,有害垃圾桶要用红色,其他垃圾桶要用灰色,可回收物桶要用蓝色,厨余垃圾桶要用绿色。”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梁卫坤指出,规范设置垃圾桶,让大家形成思维定势,可以从垃圾桶的颜色和分类标识进行明确区分。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来到了世界之窗景区。在一处垃圾暂存点中,地面有污迹,垃圾桶身没有明确的标识,只在墙上张贴各类垃圾的字样,但与摆放的垃圾桶无法对应,桶中,均是黑色垃圾袋装的垃圾,没有进行分类投放。一路来到世界之窗广场,路上随处可见标有“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字样的小型垃圾桶。执法人员介绍,这种情况也是不规范的,不适应现在对垃圾分类的要求。

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法人员两家责任单位开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9月11日9时之前完成整改。

梁卫坤表示,这些单位对垃圾分类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具体细节没有落实到位,比如垃圾桶颜色使用不规范,没有及时撤桶等,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希望他们能够按照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工作,将主要面向各类主体加大宣传力度,对一些高校、景区、公共场所,要根据《条例》进行相关工作,让全体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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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

(二)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

(三)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四)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移交给相应的收集、运输单位;

(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街道办事处。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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