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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垃圾分类条例实施首日,福田区开具责令整改文书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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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赵新明 通讯员 曾厦妍
2020-09-02 23:21

深圳垃圾分类条例实施首日,福田区开具责令整改文书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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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条例》实施第一天,福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同街道执法队专题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当天,全区共出动人员386人次,车辆79台次,检查垃圾投放点位206个,发现存在未按《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垃圾分类问题点位69个,开具责令整改文书51份。

为保障《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前期福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组织街道、社区及物业三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明晰了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法律责任,培训了不同场景下的执法流程及规范,确保了《条例》实施第一时间就落实到位。

下一步,福田区将通过多种手段,双管齐下促进《条例》得到有力执行落实:一方面是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市民喜闻乐见的宣导让大家精准掌握如何投放,解决居民“不会分”问题。奖惩并举,用好用足《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提高居民分类积极性,解决居民“不愿分”问题。加强督导员业务培训和日常检查,优化“督导+示范”模式,解决居民“分不准”问题。

另一方面,福田区严格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继续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辖区街道执法队重点开展好9月份警示期敬告式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10月至11月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集中执法工作,以罚促管,推进《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形成强大执法震慑。12 月以后,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范围,过渡到常态化执法,重点加强不按要求设置、投放和收运行为的处罚,用执法硬手段倒逼各主体的责任落实,引导推动垃圾分类成为福田社会新时尚,使其成为展现文明福田又一亮丽名片。

编辑 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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