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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分后端混?深圳: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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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林清容/文 李忠/图
2020-09-02 20:50

前端分后端混?深圳: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0万元

收录于专题:聚焦 | 深圳垃圾分类迈入强制时代

前端分类了,后端会不会一包混合拉走了?这是一些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担忧,如何打消市民的顾虑?分类投放后的垃圾如何运输?会不会出现“前分后混”的情况呢?9月2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深圳多处垃圾处置点,对垃圾分类收运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

大多数车辆未混运,个别车辆标识不清

当日上午9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龙岗区郁南环境园,陆续有装运废旧家具、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车辆驶进来,执法人员一一检查。记者观察发现,多数清运车辆符合规定,都按照规定张贴了明显的分类标识 ,并且未出现垃圾混运和泄漏情况。

大约9点30分,一辆装运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的蓝色货车驶入,吉华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将其拦下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检查。执法人员绕车一周发现,该车车厢上未喷涂任何垃圾分类的标识,对此,执法人员对货车司机进行教育讲解,展示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车身喷涂示例,并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表示,未喷涂垃圾分类标识的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根据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运输车辆、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保持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并喷涂分类标识等。”

随后,在南山垃圾分类环境生态园,执法人员同样拦下了一辆装载废旧家具的车辆。车身上喷涂了“深圳环卫”的字样,车身干净整洁,咋一看没什么,但执法人员仔细一看,问题就出来了。桃源街道执法队副队长陈志武指出,该车运输的是废旧的大件家具,但实际上,车辆运输的外观标志是其他垃圾的车辆。同时,该车未配备安装监控系统和定位系统,台账管理不齐全。同样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执法人员对涉事车辆开出了责令整改指令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车辆不符合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垃圾处置点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清运车辆都能符合规定,喷涂相关标识是容易忽视的问题。喷涂正确的标识重要性何在?这对垃圾分类收集有何作用?

“所有的垃圾清运车辆一定要按照要求在外观喷涂标识,比如运输废旧家具,这是可回收物,车辆外观可以喷涂可回收物的文字和图案标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梁卫坤介绍,到了10月份,涉事车辆还没整改,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违法企业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除了处罚,还会责令垃圾处置园区禁止混收混运、标识不符合规范、未密闭的车辆进入园区。梁卫坤强调,垃圾分类了就应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车辆外观标识清晰既是给市民信心,也是给市民一个交代,让市民看到每一类的垃圾都是由不同的车辆运输。

深圳市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胡桂梁认为,用运输其他垃圾的车辆来运输大件垃圾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环卫公司加大投入,保证运输车辆到位,打消市民的顾虑。

据了解,深圳实行不同类别的垃圾委托专业企业分类收运和处理,全市共有1070台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运。

【读特新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运输车辆、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

(二)保持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并喷涂分类标识;

(三)为运输车辆安装定位和监控系统,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联网;

(四)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五)公开联系电话,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区主管部门报告;

(六)依法安全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制定应急预案并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编辑 许舜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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