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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邻里吵架“气死人”,法官调解终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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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2020-08-17 17:21

东莞邻里吵架“气死人”,法官调解终劝和

吵架吵出人命,这在电视电影中上演的桥段,竟在东莞市桥头镇真实发生了。邻里间因小事发生口角,口角后一人晕倒不治,死者家属向对方追讨赔偿,双方矛盾激化。事发后,社区法官和当地村委调解主任及时介入调解,最终劝导双方达成和解,事件得以平息。

上门争吵“骂死”邻居?

事情源于2020年7月22日,桥头镇防疫组工作人员到李屋村住宅区进行预防登革热、防积水防蚊虫检查,发现其中一处房屋屋顶在使用胶桶储水,于是与该屋屋主沟通,建议屋主将水倒走,避免滋生蚊虫。

7月24日,该屋主的女儿李某得知此事后,以为是邻居李某亮故意向村委会举报的,于是到李某亮家“讨说法”,要求对方解释,当晚6点半又再次与李某亮妻子发生口角,双方对骂。听到争吵的李某亮气上心头,说了几句气话便转身回家,怎料一进家门就突然晕倒在地,救护车到场后证实不治。

两家人随之闹起了纷争。死者李某亮家属认为,防积水防蚊虫检查是村委会行使职权的行为,根本与自家无关,李某没搞清楚就跑来“兴师问罪”,导致李某亮情绪激动诱发死亡,李某对此有责任,要求其赔偿15万元,否则将告上法院。

李某则认为自己只是去李某亮家了解事情,并没有想故意引发争吵,况且邻居之间有摩擦,口角几句也很正常,李某亮去世只是不幸事件,不是自己的责任。

双方为此争执不休,矛盾不断升级。这一邻里吵架“气死人”的事件也在村里不断发酵。

社区法官及村委调解劝和消除芥蒂

在李屋村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调解主任李淦兴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考虑到若不及时化解,两家人没准闹出更大的事情,他赶紧联系桥头法庭对接李屋村的社区法官丁秀霞,商讨如何介入,调处双方矛盾。

8月4日,丁秀霞法官来到李屋村阳光调解工作室指导化解这一纠纷。她指出,核心问题在于李某与李某亮及其妻子交涉争吵事宜,与李某亮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吵架“气死人”的事件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李某亮突发疾病致死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从双方的陈述来看,该结果的发生是因李某与其交涉争吵,再结合自身身体因素而导致的。她向李淦兴建议,调解这一纠纷应本着“调以法为绳、解以和为贵”的原则,向双方释明其中的法律关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此后连续几天,李淦兴坚持不懈地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并做思想工作,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避免邻里纠纷进一步激化。在其劝导下,李某表示自己引发争吵确实不对,但发生不幸也不是她所愿意看到的,她为此内心十分不安,也遭受了很多指责,自己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希望能和对方家属心平气和谈一谈。

8月7日,李淦兴组织双方在村委会调解,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李某引发争吵,对此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劝解双方邻里之间本应互助互谅,遇到问题及时沟通,但不幸既已发生,两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各让一步,和气解决,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向死者家属支付7700元作补偿。

调解成功后,李淦兴还多次到双方家里回访,劝解双方放下芥蒂,经一事长一智,万不可再意气用事,遇事可随时联系调解员,事件终得以平息。

法官表示,一宗不寻常的邻里纠纷,总算解决了,然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留给了人们无尽的反思。恐怕很多人都没有想过,原来吵架也是可以“气死人”的,如果能及时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好了。可惜人生不是演戏,没有办法再重来一次。每个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承受能力不同,所以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切记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及言行,好好沟通,不伤人伤己,避免因一时意气酿成终生遗憾。

编辑 程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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