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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医生”做节育手术致人死亡,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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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戚金城
2020-08-11 14:28

无证“医生”做节育手术致人死亡,数罪并罚!

“无痛人流”“安全无忧”“专家亲诊”……在光鲜亮丽的承诺背后,某些从事节育手术的医疗机构根本不具备行医资格,而所谓的“零事故专家医师”甚至没有取得执业证书。近日,龙岗法院审理了一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案件。被告人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节育手术,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发现,被告人梁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下,找人伪造了姓名为“黄某某”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并以“黄某某”的虚假身份于2016年7月开始在龙岗区园山街道某门诊部任医生行医。

在该门诊部,梁某为杨某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致使杨某术后死亡。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符合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缺血缺氧性脑病及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疾病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门诊部在对被鉴定人杨某的治疗过程中存在术前准备不充分、术中造成患者感染可能、术后缺乏观察及对症处理、超范围行医的过错,医方的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死亡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责任参与度为61%至90%。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伪造他人《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梁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对被告人梁某数罪并罚。

被告人梁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编辑 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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