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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稳外贸“税务8条” 助力中小微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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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见习记者 李竹 通讯员 岳瑞轩
2020-08-10 20:13

广东出台稳外贸“税务8条” 助力中小微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布稳外贸“税务8条”,提出进一步用足用好出口退(免)税政策,以硬招实招助力外贸稳定发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支持转内销、防范风险4方面出台8条硬招实招(以下简称“税务8条”)。

“税务8条”提出,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级的重点出口企业,可视为同一类出口企业享受优质服务,经审核不存在疑点的,及时为其办结出口退税手续。广州、东莞均已试点实施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截至目前,东莞市已有10834户二类企业享受到“扩围”的服务。

针对外贸企业订单减少、产能闲置等突出问题,“税务8条”提出,要用好税费大数据,推广应用产业链智联平台,着力解决出口产品在转内销过程中原材料供应不畅、上下游产销脱节等关键堵点,为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通产业供需链条。

在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下,部分广东外贸企业已经在“出口转内销”中找到了出路,实现逆势上扬。上半年出口退税数据显示,出口企业的内销收入同比增长0.8%,高于各类企业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税务部门的数据显示,1至7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全国平均办理时间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到4.13天;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590.16亿元,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据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林振龙介绍,稳外贸“税务8条”在明确落实税收优惠、提高审核效率到5个工作日以内、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之外,重点在打通外贸新业态政策堵点、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服务中小微出口企业、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坚持管理服务两手抓方面提出了广东特色做法。

外贸“税务8条”: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三、进一步推广无纸化申报,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

四、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支持和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五、优化服务精准施策,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的最大效应

六、加大支持力度,助力中小微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七、打通产业链供需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八、始终坚持管理服务两手抓,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编辑 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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