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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气瓶”!广东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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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市监
2022-12-28 15:30

打击“黑气瓶”!广东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2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结合全省“奋战三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联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目前燃气气瓶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翻新充装“黑气瓶”及经营“黑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气瓶监管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燃气气瓶安全风险。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燃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的监管、行政许可、场站人员和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其一是加强燃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的监管。在市场监管总局“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加强对燃气气瓶充装、检验环节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翻新“黑气瓶”,强化应报废气瓶去功能化处理。

其二是持续强化行政许可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和经营许可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严格核发经营许可证,严格市场准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同时,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许可核查清理,以及共享有关企业情况及许可信息。对发现瓶装燃气经营者存在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进行瓶装气体分装等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击。

其三是加强场站人员管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法人代表每年与下属灌装站、储备站、供应站等燃气场站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且,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配备,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杜绝从业人员无证作业。

其四是加强场站设备维护和更新。市场监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对存在不足、失效或超期服役的老旧场站设施等进行安全评价,保障场站相关监测设备处于有效期,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同时,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

其五是持续推动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采用硬件方式改造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秤,由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全面控制充装枪,通过扫码识别气瓶标签,登记气瓶充装信息,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充装锁称,防止出现充装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和过期报废瓶的行为。并且,对气瓶运输、供应、配送、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跟踪记录,实现气瓶配送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其六是坚决打击气瓶无证充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拓宽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用好举报奖励措施,发动群众、燃气企业及行业协会等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无证充装站点、“黑气点”等违法线索的收集。对无证充装及“黑气点”有关线索,要认真组织核实,发现无证充装行为的,要及时报告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依法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一个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燃气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地实际,分工合作,强化执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瓶装燃气以及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黑气瓶”、充装“黑气”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购买使用未赋“二维码”的瓶装燃气,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如发现翻新充装“黑气瓶”及经营“黑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投诉热线。

(原标题《打击“黑气瓶”!广东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 李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陈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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