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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公布!深圳持续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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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包宇峰
2022-12-07 14:56

典型案例公布!深圳持续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市场执法监管,维护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今年积极部署开展全市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对往返深圳的违规长途客运车辆重点整治,对7座以上客车及非营运大中型客车违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市民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记者了解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支队依托大数据系统,积极开展精准摸排和精准执法。他们充分运用“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集中排查疑似非法营运的7座以上小型客车及大中型客车,定期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纳入全省监控,及时向全省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推送预警信息。执法支队通过梳理分析进出深圳“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相关信息,掌握“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通行规律,结合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的预警信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对重点嫌疑车辆开展精准执法,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执法支队积极通过网站、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警示曝光违规行为,通过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畅通非法营运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群众举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执法震慑效果。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非法营运既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带来隐患,也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相比正规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没有营运资质,车况性能普遍较差,甚至使用即将报废的车辆。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经常出现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法营运车辆往往没有能力赔付,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市民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欢迎拨打12328投诉举报。

典型案例

1.沿江高速福永收费站:跨省非法营运车辆被查!

2022年12月2日晚,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执法人员在沿江高速福永出口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执法人员在高速出口处依法对一辆粤S车牌的白色小轿车依法进行拦停检查。经调查询问,车上共有4名乘客,均不认识司机,由他人带给司机在湖南衡阳常宁上车,目的地为深圳宝安,费用均为每人200元。最后询问司机对信息进行核实时,司机谭某表示车上乘客均由一名叫“不知道”的“朋友”联系上的车。经调查,该车辆、司机均未取得相关营运证件,该行程无订单。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谭某涉嫌使用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条例,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3万元罚款。

2.机荷高速福民收费站:客运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被罚

12月2日下午,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机荷高速福民收费站开展客运行业精准执法行动。16时许,执法人员依法对一辆粤N号牌大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有道路运输证,司机高某也已取得从业资格证。经查,该车途经线路为324国道-深汕高速,并不需要从福民收费站下高速,司机承认了上述情况。随后到17时,执法人员依法对另一辆粤K号牌大客车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车的线路牌,发现该车经营的线路为惠州汽车客运站到化州汽车客运站,中途无停靠站点,途经广湛高速等道路,途经线路不包括深圳辖区,司机亦承认上述情况。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两辆客车的经营者涉嫌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两车经营者分别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分别拟处1000元罚款。

3.机荷高速石岩收费站:客运包车无法提供有效包车合同被罚

12月2日下午,执法支队光明大队在机荷高速石岩收费站开展客运行业精准执法行动。当执法人员检查一辆桂C号牌大客车时,发现该车所属地为广西,该车及司机均已取得相关营运证件。但车上乘客均来自江西赣州,准备去深圳石岩实习,而该车司机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包车合同。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桂林千*运输公司涉嫌实施了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和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两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开具两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分别拟处1000元罚款。

接下来,执法支队将运用科技执法手段,持续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继续精准摸排重点车辆,从严惩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如果大家在路上发现违规车辆,欢迎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深圳持续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 李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刘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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