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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污水全处理、推广新能源汽车!广东部署开展十二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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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2-09-16 22:47

实现污水全处理、推广新能源汽车!广东部署开展十二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广东到2025年要实现的工作目标为: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十二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分别为: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节能降碳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绿色高效制冷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

《实施方案》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目标要求。如,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明确,“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满足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烧碱、陶瓷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全省钢铁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再如,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明确,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为有效治理污水,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明确,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明确,到2025年,广州、深圳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珠三角各市(广州、深圳、肇庆除外)达到75%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汕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其他城市达到20%以上;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80%以上;各地级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指出,将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建筑中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2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26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00兆瓦。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率先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城市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地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此外,《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节能补贴”“以旧换新”,采用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居民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等高能效制冷家电、更新更换老旧低效制冷家电产品。并且,倡导绿色生活全民行动,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将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原标题《实现污水全处理、推广新能源汽车!广东部署开展十二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

见习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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