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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女法官与家事审判的不解之缘:用法理与真情治家庭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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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王鸥
2022-08-17 16:33

罗湖女法官与家事审判的不解之缘:用法理与真情治家庭的病

家事无小事,事事牵人心。“我要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用法理与真情治家庭的病,解社会的忧。”这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栾媛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

自2015年进入婚姻家事合议庭,栾媛便与家事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深圳法院十大英模”“深圳市十佳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的背后,是她以奋斗谱写青春华章的真实写照。

心灵捕手,心理疏导化“心结”

每个家事案件背后,往往隐藏着常年积累的亲情、爱情纠葛,容易引发极端情绪。

在一宗离婚案件中,被告(女方)生完孩子后大部分时间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在老家生活,刚回到深圳就得知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因此情绪很激动,觉得自己多年辛苦付出竟换来如此结果,扬言要抱着孩子跳楼。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栾媛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劝教,并引导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沙盘游戏以及读书会等活动,被告逐渐打开心结,平静接受了离婚的事实。

后来,被告还给栾媛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她在感谢信中说“通过和大家一起聊天、做沙盘游戏,我的心情慢慢就好了,让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加油,努力学习争取做个合格的好母亲,对孩子和自己都有益。”虽然这段婚姻未能挽回,但从被告的言语中可以看出被告放下心理包袱、解除心结的轻松与释然。

法润童心,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家事纠纷的背后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栾媛充分发挥女性法官特有的柔情、细腻和严谨。有时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她亲自去孩子的学校和家庭走访。在询问孩子意见时,栾媛都选择在自己的办公室或者调解室与孩子单独交谈,为了减轻孩子的焦虑和畏惧情绪,每次都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零食、玩具或书籍;在询问时也尤其注意语气、用词并引导其客观真实表达意愿。

在一宗离婚案件庭审即将结束时,男方感动地边流泪边对栾媛说:“法官,我非常感谢您!我的孩子告诉我,上次您去学校问话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除了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栾媛还走出法院主动在前端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利用“法官进校园”活动,每年都与辖区学校联合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

创新模式,改革探索唤亲情

“你们当初从相识、相爱到结婚,你们曾经不为别的,只为真诚的相爱,而营造一个家。那么离婚这件与成家立业同等重要的人生大事,而需要你们慎重、慎重、再慎重;思考、思考、再思考……”

这是栾媛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发出的一份婚姻关系修复建议书。当事人是两个85后小夫妻,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丈夫打了妻子,后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希望得到女方的谅解,不同意离婚。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填写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编制的《婚姻关系评估问卷》。结合庭审情况,栾媛请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进一步了解了双方的心结。最后,在判决双方不予离婚的同时,栾媛以婚姻关系修复建议书的方式指出双方婚姻症结所在,提出改进的建议。这样既给了原告更充分的考虑时间,又给了被告挽回婚姻感情的机会,有利于矛盾化解和婚姻修复。

作为家事审判专业的骨干,栾媛对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办案心得总是毫不吝惜地倾囊相授,同事和她谈论法律问题,她也总是放下手中的工作,明确而又谦虚的发表观点。遇到可以发掘的信息点和调研课题,她也会组织年轻干警开展头脑风暴,充分发掘调研潜力,撰写典型案例等。为了及时梳理《民法典》适用中的问题,栾媛还积极撰写关于打印遗嘱的案例,该案作为广东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经省普法办推荐被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收录,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微信公众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系列。

身边的榜样,前行的力量。栾媛始终不忘对公平正义的初心,牢记执法办案的使命。虽没有惊天的伟业和显赫的功绩,但在日复一日的家长里短中抽丝剥茧,在繁忙琐事的工作中感受法治建设蓬勃的生命力,用温度、方法、力量、情怀守护着公平正义。栾媛的身体里仿佛蕴藏着无限的力量,为自己心中的法治理想与家事审判工作事业贡献着新时代青年的奋进力量。

(罗湖法院供图)

(原标题《罗湖法院栾媛:在琐碎的家事审判中用温暖坚守公平正义》)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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