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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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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世伟
2022-08-10 21:10

专家提醒: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盲盒颇受年轻人欢迎,有商家还以盲盒为噱头公开售卖“无人认领行李箱”,引发网络热议。对此,有专家表示,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另外“无人认领行李箱”也不排除是商家炒作噱头,不建议市民跟风购买。

记者调查发现,某社交平台上近期出现不少以“开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为主题的视频。视频制作者表示,这些行李箱有的是长期滞留在机场、火车站无人领取的,有的则称是由租客抵押给房主的。它们大多从某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上淘来,价格从几十到上千元不等。视频中,有人从行李箱中“淘出”了一堆二手衣服,有的人“淘出”了手机、化妆品甚至奢侈品牌项链。

8月10日,记者以“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均已下架相关产品。对于无主认领的行李箱,机场和车站应该如何处理?对此,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失物招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机场配有相应的遗失物品处理流程,一般来说,除了食品类物品、充电宝等特殊物品,机场对遗失物品会保留一年。逾期无人认领的,机场会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销毁。对于铁路失物招领情况,12306工作人员介绍称,行李保管时长最多为180天,逾期后通常销毁处理。

买卖“无人认领物品”是否合法?有律师表示,“无主行李箱盲盒”的来源来看,或大致以遗失物、遗忘物、抛弃物、保管物等种类为主。以遗失物为例,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从物权角度来看,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出售其行李箱,明显损害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是人为制造“无人认领”的行李箱并以盲盒形式出售,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可以寻求消协帮助。

(原标题《“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盲盒暗藏侵权式营销,专家提醒》)

见习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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