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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上榜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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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
记者 黄有剑 通讯员 吴宇玲
2022-08-05 22:39

肇庆市上榜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肇庆市榜上有名,被命名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共有6个,包括肇庆市、梅州市、广州市天河区、佛山市顺德区、茂名市高州市、清远市清城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则包括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制度)、广州市司法局(创建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深圳市盐田区(创建法治宣教示范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司法所(西乡街道“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等30个。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化实施“1+1+9”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率先突破,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广东做法”“广东经验”。

2019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广州市南沙区3个地区和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2个项目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还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代表性、基层满意、群众认可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省委依法治省办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对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决定》强调,荣获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经验做法,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以示范创建活动的不断走深走实,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广东省的贯彻落实,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标题《喜讯!肇庆市上榜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郑蔚珩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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