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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企业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着力破解安监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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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杜澎 通讯员 荣剑
2022-06-28 17:31

用企业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着力破解安监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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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基层主管部门,面对辖区行业规模小、中小企业多、集中度低的特点,因地制宜,通过深挖问题成因、定制专题培训、上门宣教普法等方式,采取集中梳理共性问题、派专家面对面指导等有利于企业和经营者易于接受的方法,积极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深入基层、落实到位。

直面行业监管问题,找准安监工作突破口

罗湖区作为深圳的最早的建成区,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的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以机动车维修企业为例,辖区289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中,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17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42家,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230家。上述企业中,规模以上(100人以上)企业仅2家(其中一类企业1家,三类企业1家)。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款多,在强化企业主体和经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和完善,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关怀等;同时,新《安全生产法》也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的新增与修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全面推进和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需要加大力度提升企业的重视程度,加快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等,而基层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与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差距,成为基层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监管措施时面临的极大挑战。

面对困难和挑战,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以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为突破口,直面基层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从成因、共性、实际着手,解决痛点,压实责任,助力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取得实效。

广泛调研、专题培训、精准宣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深挖成因,解决企业管理问题。在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正式开展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结合“双随机”检查等工作,会同执法支队港航大队、罗湖大队,实地走访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11家,调研企业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根据调研资料及现场交流情况分析,由于辖区企业规模偏小,普遍存在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员工流动性较大,安全培训浮于形式、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台账记录缺失且不规范、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同时,多数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相关修订条款不熟悉不理解,未能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给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巨大变化,加之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营面临实际困难,安全生产投入缺口较大,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管理的落实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治理问题,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任重而道远。

结合实际,开展定制专题培训活动。综合辖区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因地制宜,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活动尽量贴近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强化宣贯活动的便捷性,突出安全培训的可操作性。

提高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能力。邀请安全专家,就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相关重点进行解读,在局内组织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学习会,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科室负责人带头学,熟悉法律条文,并结合行业实际开展研讨,就宣贯活动安排进行缜密组织、精心安排。

增强企业学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行业季度安全会议进行广泛发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深入比对解析新旧法规的重点、疑点,着重强调新法修订的现实意义和部门、企业责任,要求辖区行业各企业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贯工作,认真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宣贯学习,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严格依法履职。

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结合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疫情反复难于组织线下培训,有效学习时间不足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组织安全专家,编撰学习简读材料,在线上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活动,并对培训内容组织随堂测试,并落实培训评估,进一步加深和巩固参训人员对新法条款的认识,压紧压实各层级岗位职责。

直面痛点,主动上门宣教普法。罗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人员流动性大,这也直接导致了企业经营者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重视、安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面对众多的小微型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直面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的难点痛点,没有被动地等靠要,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标辖区行业经营和安全监管的实际,组织安全专家,专门编印了一批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向辖区行业企业免费派发,全力保障企业“知法、学法、守法”。

在深入基层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生烤漆房漏电火灾2宗,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此,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全面排查辖区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烤漆房,要求安全专家编写清单式检查方案,进行拉网式上门核查,集中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实践性教育,规范烤漆房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方法,尽力减少相关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在上门检查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特别注重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着手,现场指导企业讲解各工作岗位、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要点,要求安全专家结合岗位特点,编撰简化版的安全管理台账模板,指导企业规范完善安全台账各要点要求,将新《安全生产法》条款内容深入基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通过各项贴合实际的宣贯及培训活动,将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变成身边可以接触的实例,尽力消除辖区行业企业学法懂法的隔阂,从而自觉将新《安全生产法》成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行动指南。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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