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54874
光明区召开优化涉企执法专题会议,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
1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俊霖 曾杰 文/图
2022-06-24 10:00

光明区召开优化涉企执法专题会议,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月23日上午,光明区召开优化涉企执法专题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张华伟主持,曾庆华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是中央、省、市、区作出的重要部署,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助力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全力以赴优化涉企执法,凝聚合力营造更优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要加强涉企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三种意识。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全链条管理”理念,抓好“关键少数”,推动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要全面梳理涉企执法队伍现状,及时查摆短板、总结经验,从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考核机制等方面,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二要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守法定权责边界,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让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强企业精准法律服务供给,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合规建设能力。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将柔性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统筹抓好依法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

二是要加强统筹兼顾实现协同发展,统筹好三种关系。一要统筹好涉企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持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事项清单,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优先采用说服教育、企业自愿签署承诺书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充分体现包容审慎和宽严相济精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二要统筹好涉企执法单位关系。加强协同联动,齐管共抓做好涉企执法工作。要全面梳理下半年执法计划,坚决压减重复和不必要检查事项,参考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计划,加强对辅助人员参与日常巡查检查的监督管理。要全面梳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原则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必须纳入年度计划,解决年度计划外还有检查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通报联合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提高联合执法成效。要整合各类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实现“综合查一次”,减少上门扰企。三要统筹好管理与服务关系。持续完善企业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机制,精准区分不同企业的检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分类监管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要积极利用“科技+监管”手段,通过远程监管、预警防控等方式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减少上门执法频次。

三是要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强化三种监督形式。一要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涉企执法质效。二要加强执纪和执法监督。发挥好双重监督作用,加快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涉企执法领域容错机制,进一步调动和保护执法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三要加强社会监督。组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等在内的监督员队伍,通过邀请执法监督员参加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要建立涉企执法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推动切实优化和提升涉企执法水平。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