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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凤凰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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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郝凤凤 文/图
2022-05-31 22:40

守护绿水青山!凤凰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

收录于专题:共建共治共享 街道民生热点

凤凰街道召开"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

5月30日上午,光明区凤凰街道在一办四楼会议室召开凤凰街道“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守护一方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街道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办、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凤凰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社区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推进街道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建立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街道相关负责人担任;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和相关“两委”委员担任,各级林长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区(片)负责。二是严格落实林长工作职责。街道林长、副林长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对区域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加强源头网格化管理。社区林长、副林长负责具体工作,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林长报告。三是明确林长议事规则。建立街道、社区级林长议事规则和议事机制,定期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林长制”相关工作事宜,推动“林长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凤凰街道党工委书记强调,要依法“治绿”,构建协调联动体系;全力“护绿”,健全齐抓共管机制;严格“管绿”,落实林业管理责任;科学“增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全街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营造全民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编辑 昌慧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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