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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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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包宇峰 文/图
2022-05-24 17:38

深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开展货运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货车行业营运秩序,遏制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货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货运企业使用无证车辆和驾驶员从事营运活动、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货运源头企业违规装配装载等货运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道路货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2044宗,为市民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推动了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繁荣发展。

典型执法案例

1. 交通交警联合治超重拳出击,多辆“百吨王”一网成擒

超限超载大货车是“马路杀手”,而车货总重接近甚至超过100吨的“百吨王”货车更是“杀手中的杀手”,这样的“巨无霸”开上路,不仅给道路、桥梁带来重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为此,执法支队持续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治超行动,查获多辆“百吨王”货车,有效遏制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5月7日上午,执法支队龙岗交通稽查站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治超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深汕路一带巡查过程中发现数台嫌疑车辆,轴数为7轴,车身极长,行驶缓慢,装载货物均为大件水泥预制件。执法人员将其截停后,经询问3台嫌疑车辆驾驶员得知,其本打算办理大件运输通行证,但是由于五一假期期间着急送货,通行证尚未办理成功,就出于侥幸心理上路运输,不料被执法人员查个正着。截获嫌疑车辆后,执法人员会同交警将其押往超限检测点进行称重检测,测得三台货车车货总重都接近或达到100吨以上,最重一台重达110.64吨,超载率57.83%,属于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超载车辆所属公司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卸载至核定载值,交警部门一并依法扣留车辆及司机驾驶证。

2.车辆过户后还没办证就跑运输?货车司机心存侥幸被查

4月24日,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执法人员在松福大道执法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重型货车,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悬挂的是临时号牌,没有查询到该车有道路运输证件,车属公司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但司机表示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没放车上。

2022年5月7日,车属公司携带道路运输证前来处理。经查,该车刚过户到该公司,过户前该车有道路运输证,公司以为过户前的道路运输证可以有效使用,所以便使用该车从事营运活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进行普法教育,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到交通局申办道路运输证方可从事营运。因该公司使用没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执法人员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该公司开具交通违法通知书,拟处3000元罚款。

3.泥头车企业发生伤人事故,检查发现司机岗前无培训

4月23日,南山区发生一起涉重型自卸货车伤人事故,涉事车辆所有人系深圳市×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5月6日,执法支队福田大队与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联合开展“重点隐患企业专项检查”。经翻阅资料台账和依法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经查,深圳市×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主营普通货物运输,名下有75辆货运车辆,公司有86名从业人员。该公司4月23日事故的涉事司机肖某,2019年入职,公司未对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时提醒,2021年6月1日至3日,该公司对肖某进行了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补充培训,补训时长为24学时。

经调查取证,深圳市×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罚20000元。

4. 源头治超取证难?无人机锁定源头无处藏

源头治理是治理货车超限运输的关键,治好货运源头,就是抓住了治超的“牛鼻子”。但在实际的源头治超执法中,执法人员总会遇到“司机不承认”“货运源头不配合”等难题。为了破解这道难题,执法支队利用无人机在货运源头上方进行空中取证,锁定超限货运源头证据,最终依法对货运源头进行处罚。

近日,执法支队坪山大队收到海丰县交通运输局转来的超限运输线索。线索显示,有4辆川E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坪山区新沙路正×建筑材料公司运营的某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以下简称“某基地”)装载建筑废弃物后前往汕尾,这4辆货车在汕尾市海丰县因超限运输被当地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坪山区新沙路某基地进行核查,并对该基地的安全生产主管曾某进行调查取证。针对这4辆超限运输货车从该基地装载建筑废弃物前往汕尾的情况,曾某矢口否认,他表示这4辆货车与该基地无关。

为了寻找这宗超限案件突破口,执法人员尝试利用无人机再次到坪山区新沙路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无人机对新沙路片区进行了整体空中勘验,并摄制了新沙路片区及周边环境录像、新沙路片区高空俯瞰图以及某基地全景图等相关现场勘验资料。通过上述现场勘验资料,执法人员发现新沙路片区只有正×建筑材料公司的这处基地主营建筑废弃物业务,锁定了装载建筑废弃物源头的唯一性。

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正×建筑材料公司的某基地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该基地工作人员展示了无人机现场勘验资料,还检查该基地的台账,找出这4辆超限货车在该基地的出入场记录。最终,在各类证据面前,正×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承认了这4辆超限货车是该基地从外面请的货车,从该基地运输建筑废弃物后前往汕尾。根据多方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最终确定正×建筑材料公司为源头单位,正×建筑材料公司涉嫌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公司负责人和装载工作人员涉嫌不按照规定装载放行超载车辆。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正×建筑材料公司及该公司负责人、装载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处罚,共开具12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共处9.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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