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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街道组织学习《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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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法宣 通讯员 曾志 刘鑫鑫
2022-04-27 19:52

招商街道组织学习《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为了让基层调解员更好地理解、运用新条例,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月21日下午,招商街道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街道驻点律师许桢、社区律师督导晏凌宇、法律援助律师孙鹏程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和制度创新点,并逐条逐句进行了解读。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惠琴调解室负责人赖惠琴通过剖析纠纷案例进行调解业务培训。

据悉,3月28日,深圳人大通过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法律制度上贯彻落实源头治理理念,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创设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建立衔接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解纷体系。

招商街道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今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特别是后疫情阶段,出现一些新型的民商事纠纷。各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隐患排查、上报和化解工作,依托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招商街道是改革开放“第一炮”打响的地方,是社会诉求最多元、需求层次较高的区域之一,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形成了具有招商特色的调解工作经验,去年8月在南山区率先推行群众诉求服务模式,同时成立了南山区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惠琴调解室,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力量,探索建成一支有梯次、专业化的具有“招商元素”基层治理调解员队伍。今年,区委改革办将惠琴调解室“探索省级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新样板”,列入南山区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项目计划。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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