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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十大关键词看如何加快建设“四力”先行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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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2022-04-12 19:24

深圳法院:十大关键词看如何加快建设“四力”先行示范法院

锻造特区法院铁军队伍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回首2021年,深圳法院在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的道路上,一路策马扬鞭,砥砺奋进。

4月12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应杰在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交出了全市法院的“成绩单”。细读报告,可用十个关键词来重点予以解读。

关键词1:公正

2021年,全市法院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完成了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638848件,办结530770件,法官人均结案466件,比2020年均有10%左右的上升。全市法院案件体量大、增长快,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客观上导致一些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部分上诉案件超期移送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对此,全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战,全年清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566件,压减存量89.4%,长期未结案件占比下降到0.4%,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下降到21.13天。同时,为根治这一顽瘴痼疾,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修订案件审限、长期未结案件、上诉案件移送监督管理规定,“双超”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类型构成图

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市中院制定全省首个《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配套出台16项司法制约监督规范,研发审判数据分析系统,打造全周期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将院庭长负有监督职责的“四类案件”细化到33项,通过办案系统自动识别、自动流转,监督情况全程留痕。出台类案强制检索实施办法,统一裁判标准,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降至3.4%。

关键词2:使命

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和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崇高历史使命。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双区”“双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负责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4条首批授权事项,全部提前落地。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等3条创新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

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城市,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涉外涉港澳台纠纷多发频发。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819件,占全国八分之一,2个案例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适用国际条约、域外法审结案件37件,推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强化国际、区际司法协作,覆盖面扩大到52个国家和地区;引入20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审案件,联动39家境内外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纠纷,推动前海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围绕深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全市法院铺开13项改革,“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明确保全财产置换标准,严禁超标的、超范围保全;集中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意见,依法惩戒不诚信诉讼当事人40名,追究刑事责任6人。

关键词3:护航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圳是一座创新型城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旺盛。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1092件,占全国十分之一,3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卡地亚”“小米”等案件中,共判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5亿元;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先后对外国企业发出全球“禁诉令”“禁执令”,保障中国高科技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金融纠纷案件74489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量近三分之一,标的额达729亿元;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依法调整明显过高的利息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处置P2P网贷平台、问题私募基金,打击虚拟货币非法行为,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35件;创新群体性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代表人诉讼+示范案件+联动调解”机制,批量化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744件,判决赔偿中小投资者7.5亿元;率先开展供应链金融、数字货币等法律问题研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司法保障意见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低碳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全市法院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东江流域五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优势,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其中,在污染茅洲河流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令污染企业赔偿损失1214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6万元,并履行修复义务;在全国首次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深超公司环境污染案;提出司法建议,促成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全市首个行政机关代履行实施办法,推动百度公司屏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网络信息。

深圳中院宣判第一宗涉茅洲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关键词4:破冰

完善的破产制度,让企业优胜劣汰常态化,是市场经济成熟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市中院坚持救治市场主体,坚持畅通退出机制,在企业破产、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方面率先探路破冰,破产制度改革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企业破产——全市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735件,占全省40%,4个案例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参与重整,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和转型升级。探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有机衔接机制,盘活资产778亿元,“索菱股份”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困境,“ST赫美”创下全国上市公司重整最快纪录。

个人破产——市中院全面抓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上线“深破茧”个人破产办理平台,建立破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率先构建裁判规则,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失利者提供“经济再生”机会,为推动个人破产国家立法提供深圳经验。先后审结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和解案、清算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件。

跨境破产——针对深港两地跨境债权债务不断增多,跨境破产协助需求日益增长的现实需要,市中院率先开展跨境破产协作。继深圳法院首次实现内地破产裁定被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后,首次认可香港破产裁定效力,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首批跨境破产试点法院。

关键词5:改革

改革是深圳的根和魂,也是融入深圳法院血液里的宝贵品质。坚持向改革找出路、向管理要效率,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圳法院正努力为全省、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案件繁简不分、轻重不分离、快慢不分道,在案件总量持续迅猛增长的情况下,极大制约了总体办案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全市法院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62%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3.9万件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局、案结事了。明确14类常见民商事案件审理要点和裁判标准,构建标准化裁判体系,推动简案快办、快案办好。深圳法院2项试点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59990件,全省贯彻实施民法典首批8个典型案例中有4个来自深圳。

传统的纸质办案模式向无纸化办案模式全面转变,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2021年,全市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案件23.8万件,宝安法院无纸化办案模式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典型案例。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在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9月26日,深圳法院成立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持续完善配套制度,改革成效日益彰显。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20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345件。发出司法建议183件,行政机关期限内回复率100%。税务部门采纳司法建议,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06万元。近期,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是全国唯一入选的法院改革项目。

关键词6:平安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是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深圳的重要保证。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879件,判处罪犯18896人。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21件,毒品犯罪543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30人,从重惩处张伟、萧派森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其“保护伞”。

2021年,全市法院依法严惩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34件,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犯罪16件,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4件,全力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审结全国首例互联网平台侵害个人信息案,为互联网平台收集、处理个人数据行为划出红线。

关键词7:善治

法治,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市法院在78个街镇设立非诉解纷站点,推动各类“无讼”创建活动,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培育职业化、市场化调解组织,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诉前化解纠纷8.4万件。参与《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形成诉源治理社会合力。

近五年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数量对比图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全市法院把庭审和裁判文书作为生动的普法教材,网络直播庭审12.3万场,2.9亿人次在线观看;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63.7万份,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跃居全国中级人民法院第二,福田法院跃居全国基层法院第一;坚持以“小案件”讲“大道理”,发布民法典动漫普法微视频、“法官说法”等普法节目134期,组织法官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普法讲座等434次,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关键词8:服务

注册用户增加到40.8万人,网上立案率达到92%,在线开庭3万次,电子送达569万次……数据表明,“深圳移动微法院”已经成为深圳市民参与诉讼的主要渠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为涉疫情纠纷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尽可能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深圳按下“慢行键”一周期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970件、在线开庭1210件、在线调解2316件、电子送达2896次,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

践行司法为民,体现在一项项具体的日常工作中。

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出台全市首个无差别服务指引,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定制个性化服务。罗湖等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南山、坪山等法院设立专门窗口为当事人调取被告身份信息,龙华、光明、深汕等法院实现辖区街镇诉讼服务站全覆盖,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在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深圳法院位居全省第一。

关键词9:为民

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民生实事项目269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87场,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强化执行威慑,办结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处罚、仲裁机构裁决、公证机构公证债权文书等执行案件180071件,执行到位370.2亿元。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在全省首次实现不动产司法协助事项“秒批”,执行前督促履行和执行和解机制等3项创新举措在全省法院推广。

聚焦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问题。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妥善审理房地产企业债务纠纷案件,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租赁、装修、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14564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8件、劳动争议案件15016件,追回劳动报酬等28亿元;加强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依法判令送餐平台承担外卖骑手受伤赔偿责任;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盐田、宝安、龙岗法院经验被最高法院和全国总工会推广。

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依法严惩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757件;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审结婚姻家事案件7037件,45.7%的家事纠纷调解撤诉;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将防治延伸到结婚前、离婚后,将精神暴力纳入防治范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6份。

关键词10:担当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法院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开展“6+2+2”顽瘴痼疾大起底大整治,全面核查1990年以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涉黑涉恶案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市中院出台暂予监外执行、诉讼费用退还和追缴等制度30项,基层法院出台制度289项。同时,细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向党政机关集中宣讲,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建立任职回避、离任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防止违规担任律师、违规代理案件,持续巩固常治长效。

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法官10名,公开招录法学博士10名,面向港澳地区定向招录公务员。落实“雏鹰计划”,采取13项措施,推进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全市法院8个集体、23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3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英模”,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今年疫情以来,全市法院1892名干警主动请缨到一线抗疫,692名居家干警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市中院2小时内集结百人“战疫突击队”驰援梅林街道,与全市干部群众并肩作战,彰显了特区法院干警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圳法院也直面案件迅猛增长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存在短板等问题。

40年来,深圳法院人披荆斩棘、锐意进取,完成了一年比一年繁重的办案任务,创下了一项又一项全国第一,为推动深圳法治进步、保障深圳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贡献了深圳智慧。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以更加有力措施,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

深圳中院干警奔赴一线抗疫

(原标题《深圳法院:十大关键词看如何加快建设“四力”先行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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