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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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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2-03-29 08:18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获通过

3月28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三部法规。

骆文智要求深圳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全体人大代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深圳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深圳的绿色建筑探索一直领跑全国,截至目前,深圳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超过1亿平方米,成为全国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最大、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获表决通过,将进一步巩固深圳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成果,为深圳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的另两项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

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还首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监督工作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市教育局局长陈秋明、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市水务局局长胡嘉东、市退役军人局局长张悦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忠等6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依次报告了2021年度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绝大部分委员对这六名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情况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安排方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标题《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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