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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廉音”第4期 | 违纪违法后,如何才能争取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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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宝安湾微信公众号
2022-03-01 18:47

“宝安廉音”第4期 | 违纪违法后,如何才能争取从宽处罚

听宝安廉音,扬清风正气。“清廉宝安湾”微信公众号“宝安廉音”栏目,今天由宝安区纪委监委宣传教育室邓江伟为您领读第4期内容《违纪违法后,如何才能争取从宽处罚》。

违纪违法后如何才能争取从宽处罚

老尚是某区直单位中层干部,最近他的领导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他因为平时和这位领导“走得比较近”,也有一些违纪问题,所以心中忐忑。家人看到这种情况,主动劝告他早点去投案自首,老尚想的却是,反正自首也没啥好处,自己再扛一扛说不定就过去了。他这么想对吗?

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后怎么办?不少腐败分子为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往往选择“咬牙死扛”或“一跑了之”。然而,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腐败分子违纪违法行为被发现和惩处只是早晚的事。那么,违纪违法后,正确的操作是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指明了出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此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委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等党纪法规也有相关规定。

上文中的老尚在深知自己“不干净”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妄图扛一扛混过去。然而,他的违纪违法行为被发现只是早晚的事,与其担惊受怕,彷徨终日,不如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和党的政策感召下,越来越多的问题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自身违纪违法事实。尤其是2019年以来,秦光荣、刘士余等中管干部相继主动投案,做出了他们唯一正确的选择。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政策,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充分运用政策策略教育挽救干部,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党员干部来说,组织始终是最坚实的靠山,只有对党忠诚,对党纪国法怀有敬畏之心,犯错误了及早回头,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有可能重新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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