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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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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通讯员 王昌稳 周学鸿
2022-02-12 16:38

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庭审理

2月10日下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首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庭审理。经过1个半小时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全面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查清案件事实,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合议,择日作出仲裁调解或裁决决定。

本宗案件里,邝某被深圳某劳务有限公司招录后,2020年12月22日在某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办理入职、进行入职培训并上班。由于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邝某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该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费用、该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12月22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仲裁文书,在2022年2月10日下午借用深汕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深汕合作区首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开庭审理,为通过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启了一扇大门,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发展的新起点。

目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按照深圳标准高质量推进有关建设。接下来,该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对标深圳,推动深汕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走上正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与法院的衔接,搭建全方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平台,通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深汕合作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原标题《深汕合作区首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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