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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合作共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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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牟盛如 郭莹 文/图
2022-01-24 22:00

光明区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合作共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

收录于专题:科学城

1月24日上午,光明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展合作共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举行签约仪式。光明区委书记、区长蔡颖,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深圳国际仲裁院党委书记、院长刘晓春,光明区领导张锋、周柏新,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连和,光明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光明区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打造共建、共商、共享的合作平台,是加强世界一流科学城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提升区域仲裁服务水平的需要,将深圳国际仲裁院业务专长及资源优势融入世界一流科学城区域优势,对于构建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周柏新表示,光明区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合作共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实现光明区知识产权仲裁领域“零的突破”,既是光明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实践,对健全光明区一站式、全科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世界一流仲裁机构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的合璧,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强强联合,必然带来双赢!

董连和提出,光明区作为深圳市最年轻的行政区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赋予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光荣使命,此次合作是顺应天时地利人和,同时又充满了动力、活力和创新力的合作,重点从综改清单任务要求、创新驱动要求、市场主体要求三个层次,阐述双方合作的历史契机和重大意义,介绍了携手共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的规划情况,并对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接下来,双方将积极探索仲裁保护的协同创新机制,助推科研经济发展。

曹海雷表示,在“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既是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城市法治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全球化持续深化,我国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仲裁作为高端法律服务业的“明珠”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和价值愈发凸显。知识产权仲裁“正式落户”光明,既是光明区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经之路与内在要求,也将作为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加速器”。

未来,光明区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将发挥各自优势,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光明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单位为载体,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平台,重点在推广“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远程高效仲裁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仲裁人才培训、光明区产业特点专题研究等领域加强合作。一方面,光明区将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在光明落地生根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相互促进、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衔接机制。另一方面,深圳国际仲裁院充分发挥一流的多元化解争议解决机制、一流的专业资源优势、一流的远程仲裁服务体系优势,更好地服务光明区高新科技企业和相关产业。

近年来,作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光明,正处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对标最高最优最强,以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为目标,率先成立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全市面积最大、功能最全、标准最高、服务能力最强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光明科学城“法治论坛”、光明科学城“法治护航·与企同行”行动等品牌项目,开创了以法治推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新局面。

接下来,光明区将一如既往地推进覆盖全域、智慧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在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跑道上跑好先行示范的“第一程”,为推进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注入更多更加优质的“法治力量”。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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