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3800
特评|“性别平等示范点”是个好示范
文章
1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庄媛
2021-12-24 01:14

特评|“性别平等示范点”是个好示范

12月23日,由深圳市妇联、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总工会共同成立的深圳首个“性别平等示范点”揭牌,这标志着反性骚扰宣传将全面走进地铁等公共场所,深圳在促进性别平等进程上又迈出一大步。

近年来,一些发生在公共场所、职场、学校的性骚扰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大众自我警惕虽日益提高,但人们对于性骚扰的认知依然有所欠缺。比如,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遭遇性骚扰时该如何取证和维权?性骚扰只存在于男性骚扰女性吗?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无论是性骚扰的定义,还是反性骚扰的途径,都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

反性骚扰需要社会广泛参与。但有一个重要前提是,只有公众充分了解相关知识,才能在面对性骚扰时不做“沉默的羔羊”或“冷漠的看客”,更有力地对性骚扰说“不”。由此而言,做好反性骚扰宣传尤为重要。

地铁、公交是市民使用最多的公共交通工具,也是性骚扰的高发场所。继印发《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后,深圳创建首个“性别平等示范点”,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屏等载体宣传“性别平等,反性骚扰”内容,让相关的宣传标识、海报、视频首次走进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具有示范意义。一方面,多元、有效的传播,有助于提升公众反性骚扰意识,加强市民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另一方面,“性别平等示范点”还将通过面向全市市民开设热线电话和专用信箱,受理性骚扰申诉、举报和处置等工作,有利于联防联治,合力扳倒“咸猪手”。

你我一念间的“小行动”,能成为保护“她”“他”的“大力量”。期待“性别平等示范点”能由点及面,推动公众对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护的理念升级,为全市乃至全国的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与范本。

(原标题《特评|“性别平等示范点”是个好示范》)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