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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曝光!深圳公布63批次不合格食品,部分来自大牌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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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2021-11-17 18:48

名单曝光!深圳公布63批次不合格食品,部分来自大牌商超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发现63批次不合格样品。部分不合格样品来自华润万佳、天虹等知名商场。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该局公布了第三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报。

此次通报的食品共4425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402家,共检测食品指标45090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63批次。

网站截图

通报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一期)http://amr.sz.gov.cn/xxgk/qt/ztlm/spaq/spaqjg/content/post_9361714.html

其中,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饼干3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3批次、蜂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2批次。

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非食用物质、污染物、品质指标、添加剂、微生物、兽药残留、重金属、标签。

具体名单如下:

注:表格据通报公布的抽检不合格信息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 ,据通报,来自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星河国际店的1批次天优风琴鱿鱼,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另外,来自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金领假日分店的1批次生晒鱿鱼干,同样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

据科普,N-二甲基亚硝胺是一种高毒物质,该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很少,前体物质胺类、硝酸盐、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 在微生物或者天然催化剂的作用下可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的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值为4.0μg/kg。

引起食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不合格的原因有:食品原料中含有N-二甲基亚硝胺带入成品中;腌制、熏、腊等加工方式控制不严;储运方式不当。

长期食用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的腌制、熏腊肉制品,可能对身体健康会产生危害。

这些不合格产品是如何处置?

据通报,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日常挑选、购买食品时请牢记以下几个“诀窍”

①要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

②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④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⑤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原标题《名单曝光!深圳公布63批次不合格食品,部分来自大牌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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