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489
电动车违规充电,南山警方开出深圳首张“罚单”!
文章
1
晶报记者 郑乐琦
2021-08-30 20:57

电动车违规充电,南山警方开出深圳首张“罚单”!

电动车充电不当有可能引起火灾,燃烧起来的温度高达上千摄氏度,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然而,总有人为了图方便,心存侥幸在室内违规充电,导致出现安全隐患。近日,南山警方在电动车消防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出了深圳首张行政“罚单”,给违规充电的电瓶车车主敲响警钟。

8月28日12时许,粤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商铺开展排查工作时,当场发现在南山区南油B区某房间内,有一部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民警立即采取措施,调查相关情况。经现场了解,该电动自行车为杨某华(男,35岁)所有。8月29日,南山警方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杨某华改正,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杨某华十分后悔,表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室内充会电不会有任何影响,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绝不再违规充电。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查处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等违规行为,深圳市政府现已出台《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在住房、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这一类的违法充电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切忌将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电池放入室内或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进行充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编辑 周晓飒 范锦桦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詹婉容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