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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可享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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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记者 游璇钰 通讯员 涂小俊 谢琪
2021-08-19 21:13

惠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可享税收减免

8月18日上午,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国栋做客惠州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就“用心、用情、用力服务,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这一主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去年投入逾千万元帮扶资金

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14日挂牌成立,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在当年3月中旬相继挂牌成立。牛国栋表示,成立之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便制定了“一年保稳定、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按计划整体推进。在选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弘扬服务社会正能量方面,先后挖掘了7名退役军人创业先锋、10名“行业明星”和10名“最美退役军人”,引领退役军人为惠州建设一流城市作贡献。在退役军人安置方面,两年多来共安置转业和军休干部298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147人,安置随军家属122人;平均每年组织10~12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搭好桥梁。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断加大帮扶力度,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去年,全市投入帮扶解困资金1253万多元,帮扶援助退役军人4173人次。在做好常态化帮扶援助的同时,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从社会捐助的善款中拿出146万元对247户进行救助。

每年每名烈属抚恤待遇合计约6万元

与听众交流过程中,牛国栋说,惠州是英雄之城,优抚优待烈属。在抚恤待遇方面,惠州市逐年提高抚恤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为3527元/人/月,60岁以上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为540元/人/月。在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基础上,惠州市把烈属纳入发放优待金范围。从总体上说,每年每名烈属可享受抚恤待遇约6万元。

此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开展“送医送药”活动,组建巡回医疗队,采用集中设点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烈属检查身体、送医送药、配置辅助器具和宣传优抚医疗政策。考虑到部分烈属年老体弱,结合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组织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对孤老、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烈士遗属提供个性化服务。

多管齐下帮助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近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姻企业的“大走访”、摸准退役军人就业意向的“深调研”、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大宣传”、线上线下的“大招聘”和短期职业技能的“大培训”等活动。过去两年半时间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三免一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中职培训、高职教育和“学历提升”等学习活动。去年,该局创新提出并承办了广东省首届“深莞惠3+2”经济圈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超300家企业提供8006个岗位,促进2000多名退役军人就业。

为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人社和税务部门出台专门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比如推出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每招用一名退役一年内自主就业军人,按规定可一次性申领1万元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也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记者获悉,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条件的除了创业资助和贷款外,还可在减免税收上享受政策优惠。比如,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此外,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可获得租金减免;退役军人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近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也可申请租金补贴。

(原标题《惠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可享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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