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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创作者,第14届深圳青年影像节邀你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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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记者 段凤英
2021-08-10 22:28

@影像创作者,第14届深圳青年影像节邀你投稿

近日,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发布第14届深圳青年影像节作品征集启事。“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在哪里,发现生活的精彩,请到深圳来。”深圳青年影像节以“青年人拍”和“拍青年人”为特色,征集作品为青年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非青年制作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青年人拍摄的其他题材。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据悉,值2021年建党百年重大历史节点,第14届深圳青年影像节除设立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主竞赛单元,以及“公益作品单元”和“国际单元”外,将征集“建党百年”的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等作品设立特别单元。参赛作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之间完成的作品,奖项片长不限。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和权威性,第14届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著名影视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获奖提名及获奖作品、作者或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杯、证书及奖金。

深圳青年影像节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支持,深圳市文联、深圳广电集团主办,深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等单位承办,经过13年的历练,已成为展示和推广青年优秀影视作品的窗口、发掘和培养影视新人的摇篮,是青年影视创作者交流对话和学习提高的平台。

附作品征集细则:

作品报送须知

一、参评须知

1.所有参评作品不需交纳报名费、参评费。

2.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1.青年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非青年影像人拍摄的青年题材、青年人拍摄的其他题材;

2.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主题鲜明,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金的权利;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之间完成的作品,奖项片长不限;

5.作品前后和中间不得夹带任何广告;

6.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各奖项类别及单元选送。

三、报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快递形式寄到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办公室,必须填写单独的报名表格,注明参赛类别;

2.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复制至U盘,按统一要求规范数据文件,保证播放质量:

视频:mp4(h264、PAL25、1080p、码率10Mbps以上)

音频:立体声 48KHZ 2.0 及以上

请务必在储存介质上标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及作品时长,作品内包含电子版报名表及400 字以内的电子版作品简介;

3.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由参赛者自理,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4.组委会拥有对选送作品参赛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

5.组委会保留对所提供信息用于宣传推广而进行编辑的权利;

6.组委会拥有非营利性展播权利。

四、报送方式

报送作品请将复制好的 U 盘(含填写好的电子报名表、作者照片等)以快递的方式提交至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办公室。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uE-jMUpgGK4HIKM-tOiv7g

提取码:ipv5

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 号805室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

高老师 0755-25576307

樊老师 0755-25576312

深圳青年影像节信箱:szqnyxj@163.com

五、宣传资料及作品留存

1.参评者可提供用于作品宣传的片段,如没有提供,除非特别声明,一旦作品参赛,即默认授权于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组委会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下,对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编辑加工,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并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大赛之后的艺术教育等相关活动中展播;

2.组委会有权选择入选优秀作品,在征得报名者同意后,于影视节期间在各种媒体上播放;

3.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将进入评选作品资料库,仅用于文献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4.参赛者应完全遵守本届深圳青年影像节评选的规则。

六、宣传推广

1.入围作品将免费在2021深圳青年影像节影视作品评选刊物上进行推广宣传;

2.获奖及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3.获奖及优秀作品相关信息将刊登在官方网站;

4.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将优秀作品和作者向影视机构进行推荐,为影视专业的青年在校及从业者择业、就业、创业和发展创造机会。

七、注意事项

1.凡报名参加深圳青年影像节评选活动,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活动规则;

2.深圳青年影像节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

编辑 周晓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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