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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扩大!广东明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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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20:30

覆盖面扩大!广东明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7月2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社会救助工作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介绍,2021年6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实施方案》突出三个改革重点,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同时,树立四个发展导向,通过搭建一个大救助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

聂元松表示,《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6项任务要求及24项改革措施。

针对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群体、全体公民等不同需求的对象层,建立三个救助圈层,细化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

将救助对象核查周期调整为一年或半年;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均可异地申办、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开展“一证一书”申请社会救助,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上更加主动

聂元松表示,将创新“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主动发现+报告”的救助模式,通过党员结对帮扶、提供专业服务、定期走访等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将主动走访和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这项工作列入村居委会的重要职责内容,所有从事社会救助的国家公职人员、相关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社工站(点),要把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列为重要职责之一。要利用好政府“12345”热线,实现热线全省联通,确保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一站式”结算提高服务便利性

医疗救助制度是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介绍,我省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构成的保障体系。

当前,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困难群众个人无需缴费,2020年全省共支出8.53亿元,帮助404.63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适当提高困难群众的医保待遇,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不低于80%的比例再次给予报销,2020年全省共支出25.94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救助。

接下来,广东将进一步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救助经办服务的便利性。

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介绍,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无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建立了以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实名服务、实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主要帮扶措施包括,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包括“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对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融资、孵化、咨询辅导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相关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原标题《覆盖面扩大!广东明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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