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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评 | 为监控摄像头立法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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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王森
2021-06-30 23:46

特评 | 为监控摄像头立法正当其时

如今,城市公共空间中合法安装的监控,已经成为城市安全可靠的守护者。独自走在深夜的街角,抬头看见路灯下的摄像头,心里就多了份安全感。但是,一些半公共场所随意设置的监控却又叫人很“闹心”。近年,旅馆、更衣室等敏感地点频频被“盯上”,越来越“高级”的监控装备,反倒让人感到很不安全。科技的双刃剑效应,在监控摄像头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如何让监控摄像头更好地服务于维护城市安全?日前,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入细化原有草案,提出了把监控摄像头关进法治笼子里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将监控系统安装范围严格限定在公共区域,将医院诊室、试衣间等场所新纳入不得安装摄像头的地点名单,以及翻拍、复制相关监控信息时需要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等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值得关注。

为监控摄像头立法正当其时。在信息时代,人们不得不面对更加模糊的公共空间与隐私空间的边界,随着人们隐私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如何加强隐私保护成为重要课题。现在,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翻拍的监控录像,有些视频固然起到了安全警示作用,但同时也对当事人及家属造成了精神伤害,甚至还挑战了正常的社会秩序。2019年卢浦大桥男孩跳江事件监控外泄,就是一个媒介伦理失范的惨痛教训。此次深圳的立法,就特别针对翻拍、复制监控录像作出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的明确规定,有了立法保障和警方把关,公共空间与隐私空间的边界会更加明晰,个人隐私也能得到更多尊重。

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的矛盾如何平衡,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下,隐私泄露带来的新型安全风险日益显现,危害性一点不比传统的安全风险小。前不久,某品牌电动汽车驾驶舱内暗藏摄像头的新闻,就引发人们密切关注。对个体而言,驾驶舱属于私密空间,有不被他人窥探的权利;对公众来说,该品牌汽车拍摄到的海量图片数据,如果遭人窃取或传送到海外,极有可能威胁社会治安乃至国家安全。这次,深圳为监控摄像头设置、利用、管理立法,不仅严格控制拍摄隐私地点的风险,也探索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监控信息始终处于安全监管之下,就是让制度实现全过程监管,看住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此外,为监控摄像头立法也能帮助城市管理者利用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这一丰富的数字资产。深圳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上领风气之先,相关成果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城市传感器布局好、利用率高,是深圳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一马当先的核心优势。监控摄像头,就是智慧城市中数量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传感器之一。此次,深圳在相关立法中就提出了在安全前提下资源共享的原则,赋予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根据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按规定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责任,可以说一举打破了摄像头信息壁垒。未来,路况信息更准、气象危害预报更早、商业规划更加高效、儿童走失更快寻回……摄像头海量信息高效集中利用,将极大丰富城市治理工具箱,提高城市运转效率,为市民带来更多福祉。

深圳要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就是要以高质量的创新性立法,破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期待条例通过修改审议进一步完善,早日通过立法程序出台,为深圳智慧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原标题《特评:为监控摄像头立法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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