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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4小时内促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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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法宣 通讯员 陈南华
2021-06-10 16:13

我为群众办实事: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4小时内促成执行和解

2021年6月8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法律援助受援人张某某送来的锦旗,以表示其对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谢意。

据了解,张某某因个人劳务报酬纠纷,与接受劳务的公司在坪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合意并出具了调解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公司仍未支付其劳务报酬且拒绝沟通,张某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2021年6月1日,张某某前来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方式法律援助,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初步审查其材料后,受理了该法律援助申请。

接到案件后,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秉承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原则,根据张某某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当天主动联系被申请执行公司方了解情况,积极同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告知该案简要情况并了解相关执行程序。经过了解后,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再次积极和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告知执行和解的法律规定,在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指引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最终于2021年6月2日,被申请执行公司方依照人民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了支付义务,至此该案件执行圆满终结,张某某对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高效高质量服务表示高度认可。

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着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将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专业、更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争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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