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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担心被前夫挪作他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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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宣号
2021-05-11 21:24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担心被前夫挪作他用怎么办?

曾经,我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个帖子,贴文在讨论着,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十几年的两个人,真的会两两生厌吗?当时年轻单身的我并不相信会那般,婚后的我仍旧不相信。可直到两年前,两人之间聊不完的话,似乎突然没了后文。到后来连谁来做家务,谁去做饭,谁辅导孩子做作业这种小事,都会像一根刺一样,横在两人之间,谁也不愿拔除,谁也不愿退让。

所以最后,两人选择了离婚,从民政局走出来时候,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离婚时,孩子交给了前夫抚养

上述的这段回忆,来自于我们故事的当事人李女士,对于破碎的婚姻,李女士选择了一别两阔,自那以后,李女士与她前夫的唯一关联,就是他们还在上初中的孩子。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好,将孩子交由父亲一方抚养,李女士则在抚养费上给孩子予以支持。

“当事人其实是可以选择每年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可她和她丈夫之间的关系已经恶劣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用当事人的话来讲,就是往后余生都不愿再见,所以她选择一次性将抚养费支付完。”公证员温志杰说道。

另一方面,据温志杰讲述,在李女士一次性支付的抚养费中,有一部分金额是预设用于孩子读大学用的。可是李女士对她的前夫却存在着一定的不信任,担心丈夫会将这笔特殊的金额挪作他用,如何保证这笔特殊的费用能用到孩子的身上?李女士陷入了困惑当中,为此,她才前去公证处寻求帮助。

对于这笔钱,公证员支了一招

对于李女士的这一问题,温志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让李女士办理抚养费提存公证,将抚养费提存入公证处的提存账户中。

“其实抚养费提存公证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了!当下离婚率较高的背景,导致了因孩子抚养费产生纠纷率的提升。实践中,经常会出现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及时、拖欠或不予以支付的情况。另一方面,侵犯子女财产权利、不当使用或挥霍抚养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不能对抚养费做好监管,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而提存公证正可以解决这一‘疑难杂症’。”温志杰解释道。

因此,在公证员的建议和帮助下,李女士和前夫约定择日前往公证处办理抚养费提存公证。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李女士和李女士前夫双方在公证员的帮助下签订了协议,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银行专用账户等信息。公证员也进一步核查了办理该项公证所需的材料,并为当事人办理了该项公证业务。

随后,公证员也告知双方,公证机构会按照司法部发布的《提存公证规则》,在银行设立专门的提存账户,并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未成年名下的特定账户交付抚养费。

成功地办理完这一公证后,也解决了李女士心中的一件大事。

正如温志杰所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监管的问题是一项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因此,将抚养费提存于公证机构,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教育是有效的经济保障,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提存公证也为父母双方在离婚后因抚养费引发纠纷这一情形,提供了“从源头下手”的解决方案。

可以说提存公证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在这里,普法君也要向大家“推销”一下,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困难,请寻找您身边最近的公证处,通过提存公证帮你解决困难吧!

(应受访人要求,文中部分姓名为化名)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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