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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宣传推广“戴头盔保平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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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何秋贤 姚思倚
2021-05-06 20:53

公明街道宣传推广“戴头盔保平安”系列活动

近日,公明街道在辖区重点路段、学校门口开展戴头盔保平安系列宣传活动,在公明综合市场入口、民生大道(大润发路口)、长春北环路口等人流密集及交通繁忙路段对驾乘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头盔的车主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居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及骑乘电动二轮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在下村小学前劝导家长给孩子佩戴头盔。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人体由于惯性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而头部是人体的要害部位,极其脆弱。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不佩戴安全头盔,受伤和死亡几率相对要高得多。”行动中,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下称“交安办”)的工作人员耐心向居民群众讲解骑乘不佩带头盔的安全隐患,并演示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

在下村小学门前劝导不戴头盔家长。

对于现场发现的未戴头盔的电动车车主,公明街道工作人员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推出“满20个赞免罚抄”——被查获未戴头盔的电动车主手持遵守交规宣传页合影并分享至朋友圈,集齐20个点赞即可免予处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罚的目的并不在于“罚”,此举不仅能起到警示提醒作用,还能宣传骑乘电动二轮车未佩戴头盔的危险性,提升市民骑乘电动二轮车时主动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有效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

“正确佩戴头盔,有助于减少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此外,公明街道派出工作人员在下村小学门口对家长骑电动车搭载学生不配戴头盔的危险行为进行督导,尽力消除家长骑电动车搭载学生不带头盔而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广大家长及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据悉,自行动开展以来,公明街道共查处家长骑电动车搭载学生20例,其中家长和学生均佩戴头盔的有16例,家长佩戴头盔但学生未佩戴头盔的有1例,家长和学生均未佩戴头盔有3例。行动中,工作人员耐心向各位家长讲解不带头盔的安全隐患,希望家长们言传身教,与孩子骑乘电动车时务必戴好头盔,为出行多添一分平安。

截止记者发稿,公明街道“满20个赞免罚抄”共累计2050名交通违法人员现场抄写、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明街道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居民群众,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骑乘电动车请务必佩戴安全头盔,拒绝酒驾、醉驾,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在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的同时,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谭凤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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