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8259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巡礼27:阳光采购助力营商环境打造“深圳标准”
文章
1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徐圆 涂世琳 文/图
2021-04-20 13:41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巡礼27:阳光采购助力营商环境打造“深圳标准”

收录于专题:深圳改革前沿·法治城市

为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优化,深圳市财政局实现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使诚信者激励受益、失信者惩戒受限”信用软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营商环境。

推行“1234”工程,引导企业良性竞争

2019年,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大力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政府采购领域全力推行“1234”工程,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深圳样本”。“1”即强化电子化采购平台功能,在供应商注册环节实行“不见面审批”,方便企业实时便捷地参与投标,尽量减少需要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承诺制管理;“2”即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不收取或按较低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每年为投标供应商减少投标成本超过3.5亿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3”即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预付款制度改革以及付款提速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4”即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以及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取消了11项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招标机构职责,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深化制度改革,丰富政府采购形式

2020年是深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元年。2020年6月3日,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 年版)》,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印发《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0年版)》,更新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划定代理机构执业“禁区”,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据统计,市财政局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76亿元,98%的受惠企业为中小企业。

2020年新冠疫情突袭而至,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启动疫情防控政府采购应急机制,开设“应急防疫物资”网上采购专栏,促进供需对接;出台“政采十条”惠企政策,疫情期间按照顶格标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行供应商网上注册功能,实现全流程线上招投标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政府采购的影响。2020年,全市新增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10,679家,同比逆势增长17.19%。市财政局被评为“2020年度政府采购先进地市突出贡献单位”。

先行示范,塑造阳光采购“深圳标准”

作为政府采购改革的排头兵,深圳通过率先推进立法、率先实现网上采购、率先公开招投标文件和率先开展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四大举措,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增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力争打造“深圳样本”。



深圳市财政局荣获16届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地市突出贡献单位。

深圳大力推行“1234”工程,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2019年度,“广东省深圳市”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评选中荣获“全国政府采购50强地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在2017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创新奖”;《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在第8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评选中荣获“全国十年十大创新制度”;《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在2013年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创新奖”;2020年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创新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被评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至今,深圳仍然是全国唯一一个将全部投标文件公开的城市。深圳先行示范塑造阳光采购“深圳标准”,为全国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积累长足经验。

(原标题《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巡礼27:阳光采购助力营商环境打造“深圳标准”》)

编辑 刘彦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