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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丨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守护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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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2021-04-12 17:19

污染防治攻坚丨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守护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收录于专题:探索生态发展“宝安模式” 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土壤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2021年版)》。

2021年版工作指引是在2018年版工作指引基础上,结合近两年工作实际和国家、省后续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后的修订版。新版工作指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专家评审现场踏勘

2021年版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修订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污染识别、点位布设与样品采集、筛选值选取、调查结论等环节的技术要求;补充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模型参数;细化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

自新版工作指引发布施行后,宝安区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开展地块核查,不遗漏任何疑似污染的地块,不扩大场地调查,守护好宝安区土壤调查第一道门槛。同时,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开展已完成场地调查报告形式审核工作和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切实守护好宝安区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对于未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经风险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出让。

 

专家评审会

下一步,宝安区将继续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落实建设用地调查程序,切实保障用地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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