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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头不亏”! 光明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综合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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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记者 林秋颖
2021-04-01 15:10

“戴头盔 头不亏”! 光明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综合治理行动

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中,受伤最严重的往往是骑行人的头部。佩戴头盔,可以说是骑行人的生命防线、安全标配。然而,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市民佩戴头盔率有所下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3月30日,记者从光明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了持续巩固市民佩戴头盔的管控效果,光明区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综合治理行动,形成佩戴安全头盔的社会共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光明交警正在整治违规电动车。

“我们的整治目标是达到‘三个100%、一个80%、一个20%’。”光明交警大队陈警官介绍,争取做到党政机关内部员工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达到100%,全区快递外卖和道路环卫绿化作业人员等高频骑乘电动自行车群体佩戴头盔率达到100%,接送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达到100%。其他群体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达到80%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

戴头盔宣传海报。

据介绍,光明区每周联合开展全区性“MBD”整治行动,每天联合开展区域性“BD”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未备案、进入限行路段、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治标更要治本,从源头抓起,提高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是整治行动中的重要一环。相关部门通过上门走访、召开会议、当面引导、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全民动员,将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要求,传导至每一个单位、行业、员工、业主、居民、学生等。各街道、社区充分利用检疫点,并协调城中村、住宅区、停车场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安保人员,在大门口、车辆出入口设卡检查,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戴头盔进行管控。

此外,光明区相关部门还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管理,对员工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管。并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各班级老师进行检查和监管,通过学生引导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在党政机关开展“从我做起”活动,引导内部员工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习惯。光明交警还深度调查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通报情况至关联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当天上午,光明交警大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记者看到大部分骑乘电动车市民都佩戴了头盔。一位自觉佩戴头盔,且有二十多年驾龄的市民告诉记者:“佩戴头盔就是为了保护头部,能够减轻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而另一位未佩戴头盔的市民,交警将其拦下,并进行了教育。

光明交警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宣传,牢固树立驾乘电动车戴头盔的意识。并呼吁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车出行时务必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并按道行驶,切莫出现闯红灯、逆行、饮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诱因,只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出行遵守规则才能有效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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