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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佛山已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3.5万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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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2020-12-18 10:52

今年以来,佛山已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3.5万件次

年末将至,12月16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今年以来,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在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交出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2020年,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网络咨询24万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3.5万件次;今年前10个月,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近2万件,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件4573宗,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全市所有村(社区)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协议,实现驻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佛山市全系统法律服务工作11个集体、个人获司法部表彰表扬。

法律援助惠民

前10个月全市办理法援案件近2万件

今年以来,佛山市法援处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统筹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及时有效为复工企业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首先强化宣传,及时做好法律援助引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印发《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指引》,规范窗口接待、法律咨询、诉求受理、人员安排等工作;借助“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事项宣传。指导各法援机构同步加大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宣传力度,强化指引。派出党员干部到村(社区)、工业园区等,参与基层防疫工作,为佛山市基层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服务。

此外,强化保障,合理处置法律援助诉求。及时研究梳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援助事项,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序进行。积极收集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梳理妥善处理各种类型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关爱妇女儿童 构建幸福家庭”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律师协会、佛山市公证协会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现场。佛山市司法局供图

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等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等办理服务,对于确因紧急事项需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的群众,加快办理速度,尽量以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创新法援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活动期间可以临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不将房产、住宅和汽车作为认定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价值较大的资产,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在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上,积极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作法律援助宣传片,并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播放。禅城区拍摄《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情景剧、制作抖音视频,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法律援助宣传,各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敬老月”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全国及全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精神,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积极组织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截至2020年10月底,佛山全市本年度共受理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件4573宗,占总受援人数的22.8%,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其工作亮点,首先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宽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落实对农民工讨薪案件、追索工伤待遇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制度,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采取法律援助窗口前移、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并积极宣传“粤省事”手机APP、“广东法律服务网”等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专人及时跟进办理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的欠薪案件,进一步拓宽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实体、热线、网络三个平台融合互通,改善了原来单一、局限的服务方式,使农民工获得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其次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化解农民工被欠薪的纠纷。加强与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办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联络点),派驻值班律师,做好法律解答、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指引被欠薪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尤其是对群体性欠薪案件和可能引发上访或过激行为的案件,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妥善化解,形成多部门联动合力,化解农民工被欠薪的纠纷。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1988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7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070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1件。

公证机构改革

多项公证办证提效让市民获利

自2017年启动备案制公证机构改革行动以来,佛山市已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元体制发展成为参公管理、备案制、合作制多元体制并存局面。

改革后,岭南公证处是全省首家设立备案制公证处。经反复开展调研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协调争取和凝聚共识,2017年8月24日,省司法厅批复同意筹备设立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备案制)。2018年5月28日,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开始试营业,并于6月29日正式挂牌开业。自成立以来,佛山市岭南公证处积极开拓创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24小时在线咨询、进度查询、在线预约、在线申办等服务,开启周末“不打烊”模式,对符合条件的20类公证案件“即时出证”,不断提升公证办证质效;不断拓展金融风险防范、企业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公司业务、财富传承等公证业务,持续推行公证进村居活动,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公证法律服务。

12月3日,佛山市司法局举行开放日活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媒体记者等受邀参观岭南公证处等司法行政服务场所。

受今年疫情影响,改革后的岭南公证处灵活应对,在佛山全市率先推出10项应对疫情服务举措:公示公证员微信、不可抗力事件公证、“公证云”APP、30项公证“零跑腿”、免费赠与公证、延时服务及代书服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响应、邮寄送达公证书。该处办理的不可抗力公证案,系全省首例应对疫情的不可抗力公证案件,获得司法部、全国公证协会及法制日报、学习强国、小强热线等十几家媒体关注和点赞,并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岭南公证处为提升便民服务,成立之初就创设性提出了周末公证服务“不打烊”、全天候预约、20类公证事项即时出证、移动办公、继承公证“一站式”服务、公证认证一体化、企业定制服务、提供公证法律公益服务等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2020年将上述便民服务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开发“存证易”微信小程序,满足线上公证需求,且又陆续推出“公证进社区”“关爱夕阳红”“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便民举措。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4日,岭南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9884件,与去年同期办证量基本持平。

有了岭南公证处的成功改制后,佛山市公证行业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于2019年设立合作制华南公证处。佛山市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合作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获批组建1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19年11月7日,省司法厅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东省佛山市华南公证处。佛山市司法局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办理试点机构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和清产核资等相关手续,建立合作制公证机构执业档案。今年5月26日,华南公证处正式挂牌营业。

目前,佛山全市共有8家公证机构,均为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家,即珠江、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公证处,备案制事业单位1家(岭南公证处),合作制事业单位1家(华南公证处)。从经费来源来看,自收自支的2家(岭南、华南公证处),其余6家为全额拨款。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示范性公法工作站57个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网络咨询24万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3.5万件次,建立公共示范性公法工作站(室)57个。创建“党建+公益”律师服务新模式,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室,开展“千名法律顾问解千案”、“崇法券”律师服务公益行动等活动,成立“劳动者港湾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工作室”。

首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12348广东法网,做好全市律师、法援、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的驻网值班工作,落实每日签到制,1-10月实体平台上线服务1497人次、网络平台上线服务1758人次。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网络咨询21.6787万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1.3647万件次。

图为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佛山市司法局供图

此外,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在全省率先印发《佛山市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佛山市调解专家库工作补贴操作规则》,规范调解专家库和专家补贴发放工作。召集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并印发《佛山市行政调解工作指引》。举办全市司法所业务培训班。与佛山市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信访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佛山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平台)建设。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佛山市首个检调对接中心在高明挂牌成立。

进一步推进佛山市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建设,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信访诉求服务平台,完成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调解员项目2012年经费预算。10月27日,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都贵均等一行人,到佛山开展调解工作调研并给予肯定。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始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和动员各区律师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各村居推行精细化的法律服务。全市村(社区)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协议,实现驻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1-10月,499名律师进驻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9767件次。

今年以来,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完善佛山“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格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佛山市调解协会,依法理顺市医调委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五区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基层法院全覆盖,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五区全覆盖,“访调”“诉调”“警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镇街下沉。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突出典型示范带动。

编辑 董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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