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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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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2020-12-16 17:35

深圳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12月1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海事局和深圳海警局开展了“2020年深圳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开展了深圳市西部海域陆源排污口检查、海上倾废检查和水质采样监测等活动,同时还召开了2020年深圳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第二次联席会。

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汽笛鸣响,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开始。此次联合行动,共出动了中国海监9012船、中国海监9007船和中国渔政44113船3艘执法船,执法人员近30人。

在中国海监9007船会议室里,联合行动4家参与单位召开了“2020年深圳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第二次联席会”。各单位分别通报了今年下半年以来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联席会制度、执法信息月报制度进行了讨论沟通。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人员在预定海域开展了海水采样监测,掌握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解析海域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执法人员还分乘两艘海监船在西部海域开展执法检查。

据悉,2020年深圳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自8月启动以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海事局和深圳海警局共出动船艇1801艘次、执法人员3948人次,巡航里程超过四万海里。共查获各类污染海洋非法案件53宗,其中非法采砂26宗、船舶及其活动污染20宗、非法倾废6宗、非法占用海域1宗,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亚立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海上执法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合作效能,大力改善深圳海洋环境质量,更好地服务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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