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409
药品网络销售再次征求意见,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
文章
1
澎湃新闻
2020-11-13 07:26

药品网络销售再次征求意见,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

1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2018年2月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对网售处方药的态度。

2018年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被外界解读为“网络禁售处方药”,但去年12月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则提出,除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药品之外的处方药可以在网络上销售。

在不明确的政策下,网售处方药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人民网2019年曾对20家医药电商进行了处方药购买实测,最终竟然用宠物照片充当处方竟能成功下单。

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网售处方药的可行性,指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这意味着以后可以像日常购物一样在网络买到处方药。

此外,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允许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

新版和旧版征求意见在某些方面上也一脉相承,如均坚持线上线下一致,销售药品可追溯,第三方平台需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处罚力度:【不具备条件从事网络活动罚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业内人士认为处罚过轻。

编辑 秦天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报料
评论(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打开读特,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