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扫黑除恶确定14类打击重点 市民举报属实将获奖励
读特记者 冯庆
2018-03-23 20:4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罗湖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21日,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罗湖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向14类人说“不”,并公布了举报方式。

据悉,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主要包括14类。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因地缘关系、老乡关系进行纠集,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横行霸道、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棚改、旧改、工程项目建设、查违等过程中煽动、组织闹事,非法侵占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政府物业拒不归还或干扰土地查违工作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废品收购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围标竞标、非法占地、恶意垄断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组织、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违法犯罪、发展渗透,或在境外犯罪后潜逃我区的黑恶势力;十一是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十二是组织、雇佣网络“水军”或参与在网上开展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行为的黑恶势力;十三是组织、操纵、参与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十四是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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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市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61822222;举报邮箱:szshceb@szszfw.gov.cn;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22185900;举报邮箱:lh_shceb@szlh.gov.cn;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1楼

●罗湖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55-25777776;邮寄地址: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可向区纪委(区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755-25666853/12388;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604信访室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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