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垃圾“随手”外扫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令市民反感,也是导致市容环境遭破坏的“源头祸水”,坂田街道执法队一直将其纳入日常巡查管控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日,该街道某便利店员工因随手外扫垃圾被罚1000元。
当日,坂田街道执法队巡查至坂雪岗大道某便利店门前时发现,一位女子正在门前打扫卫生,随手便将塑料袋、果皮纸屑等店内垃圾直接扫至路边公共过道。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劝诫教育,责令当事人马上清扫干净,并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禁止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垃圾”,开具了一张1000元的罚单。
据悉, 2019年以来,坂田街道执法队已立案处罚各类违法行为998宗,其中包括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垃圾行为12宗。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