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敲诈勒索 龙岗警方打掉一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周锋 文/图
2018-11-13 12:51

一伙犯罪嫌疑人以成立公司为掩护,通过招录“恶意差评师”,由专门的“导师”传授针对电商平台网店的“敲诈技能”,然后在电商平台搜索目标网店作为敲诈勒索对象,共敲诈勒索各电商平台网店近200家7900余单,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11月13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在宝岗派出所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辗转14省26个县区,一举打掉了这一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抓获3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目前,蒋某龙等其中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深圳并予以刑事拘留。龙岗警方表示,这是全国打掉的首个有组织、有架构的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

电商平台网店被敲诈勒索

今年11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接某网店店主报警,称被多个买家以差评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

接报后,宝岗派出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2018年6月,该网店曾被敲诈人民币3000余元。买家蒋某龙纠结一伙人以差评等方式对网店施加压力,勒索钱财。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觉察看似很简单的一场线上交易,实则暗含“玄机”,买家收货后先提交差评,后面紧跟着一堆小号扎堆起哄,以各种理由向卖家索取钱财。同时,他们还同时在多个电商平台如法炮制,集中对目标网店实施敲诈勒索。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涉及蒋某龙的线上敲诈勒索案情几乎遍及全国,受害网店达数百家。据办案民警介绍,蒋某龙原是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电器的店主,自从被人在网上敲诈过一次后,他也如法炮制地“做了几单”。尝到甜头的蒋某龙一发不可收拾,在“线上敲诈勒索”的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网络黑恶犯罪集团初露端倪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办案民警继续扩线深挖,发现了一个以“恶意差评”为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黑恶犯罪集团,该集团主要由嫌疑人蒋某龙为领导者、组织者,庄某、韩某、汪某为骨干,其他嫌疑人为成员。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别负责不同的违法犯罪环节。

摸清案情后,龙岗公安分局成立以刑警大队、宝岗派出所和多警种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

专案组经过连续摸排,掌握到蒋某龙于今年4月在深圳落脚,成立了一个线上“蓝宫DM联盟”,自称已成立十年,通过QQ、微信等平台招收学员跟随其“敲诈勒索”。民警在对蒋某龙使用的电脑进行搜查时,发现其曾向学员群发了一条通知,声称“蓝宫”慑于广东“扫黑除恶”的巨大声势,公司决定搬出广东。

从今年8月开始,蒋某龙将窝点从深圳转移至其老家湖南某地,利用其母亲吴某艳的身份注册成立了“湖南蓝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取“招录闲散人员——传授犯罪方法----组织围攻店铺----敲诈勒索钱财”的模式实施犯罪。蒋某龙先是招录“恶意差评师”,每名学员缴纳会费1600元(专业级)或2800元(领英级),并虚构他人身份充当所谓的“导师”,向学员传授针对电商网店的“敲诈方法”。

培训结束后,由“导师”(行业术语叫“老鸟”)在多个知名度较高的电商平台搜索目标网店作为敲诈勒索目标;确定作案目标后,“老鸟”将找到的目标店铺和链接发送给“小白”(新手)学员,号召学员一起“进攻”(购买)网店产品,每个跟单作业的学员需要缴纳100-1000元不等的“车票”钱,作为“老鸟”带做的学费,每次确定的敲诈勒索目标网店1-5个;网店产品完成交易交付后,资深“老鸟”带领“小白”学员,以各种理由向卖家索取钱财;甚至在敲诈完某商家之后,让商家在店铺首页加上“蓝宫”LOGO,称只要加上他们公司的标志,就表明该店铺是受他们保护的,其他“恶意差评师”就不会再来敲诈了。

35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

专案组经过连续侦查,发现这个网络黑恶犯罪集团成员遍布14省26个县区,其中主要嫌疑人蒋某龙潜藏在湖南某地。

专案组组织警力,兵分多路同时开展抓捕。11月5日下午17时许,赶赴湖南的抓捕组抵达后,马上对接当地警方,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经过一天一夜的摸排,于6日晚19时许,发现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龙的踪迹在当地某医院出现。紧接着,抓捕组马上布控,成功将其抓获。与此同时,在各地的其他抓捕组也先后传来捷报,另外34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审查,蒋某龙等犯罪嫌疑人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民警介绍,嫌疑人蒋某龙等寻找各大电商平台的目标商家,带领学员进行敲诈勒索,为所欲为。该犯罪集团采用招收学员方式,针对不同的敲诈类目有不同的“导师”带领进行,每次收取一定的“车票”费,带学员“上车”后,由学员自行在各大电商平台找寻类似产品,发给相应的“导师”进行审核,确认后则进行敲诈勒索,学员“发车”(下单)后,蒋某龙会以“调解人”的身份出现跟商家进行谈判,若商家拒绝妥协,团伙会组织大量学员下单扩大影响,对商家施压,以投诉、差评、举报等方式“围攻”其店铺,迫使商家妥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并非真正的消费者,他们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作为主要交流工具,通过各种“黑话”进行联络、分工、行动、分成,具有典型的网络软暴力特征。主犯蒋某龙自称“导师”培训学员“敲诈勒索方法”,虚构“深圳正霆律师事务所”并制作假公章假扮“律师”,与此同时,其名下还有多个微信小号,假扮公司财会、法务及调解人等各类虚假身份。不管是“恶意差评”,还是成立公司招收学员,该犯罪集团都是以非法谋利为目的,以“网购差评”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经初步核实,该犯罪集团自今年4月至今,共敲诈勒索网店近200家7900余单,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涉及电商领域包括电子、纺织、珠宝、家居等行业。目前,蒋某龙等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押解回深并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敲诈勒索及涉黑涉恶涉乱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圳警方始终秉持坚决打击的工作理念,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受理并坚决查处。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遭遇敲诈勒索,应果断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一经发现应及时举报,警方将依法严密保护举报者个人信息,并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周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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