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刑警、交警……在公安队伍里,这些警种市民知之甚详,但有一个警种,不用带枪冲锋陷阵,但大脑飞快运转,用法律武器对案件进行定性,指导办案民警日后工作开展。这就是法制警察的职责所在。
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法制室陈浩文,是大家公认的“法律全书”。16年里,他怀着对法律敬畏的情怀,打造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今年,陈浩文接到一起案件,有群众举报,在麻涌镇兴南路某超市抓获一名小偷。经审查,嫌疑人何某平,男,34岁,贵州省遵义市人,无业流浪汉,供认因肚子饿,所以到超市偷食品,偷的东西价值70元。2019年6月在常平镇因盗窃14元的食品被行政拘留过。何某生活所迫,所偷食品价值低,但他不是第一次偷,该案如何定性?
陈浩文在对案件的定性和法律的适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考虑实际案情和行为人认罚态度,依法从轻处罚,行政拘留五日,辅以法理教育,情感感化,教育行为人回归社会,诚实守法,靠自己努力谋生。
陈浩文不仅是公安分局的“法律全书”,还是麻涌镇各中小学学生的法制宣讲员。2017年他被东莞市普法办公室聘用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每年到麻涌各中小学里为学生们做法制宣讲,增加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深受欢迎。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