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薪增至37.5元,香港将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读特记者 啸洋
2019-01-11 23:01

港府11日发布消息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的每小时34.5元调升至每小时37.5元,增幅为3元或8.7%。

发言人说,香港《2019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将于下星期五(1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1月23日提交立法会。在立法会通过后,经修订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5月1日(即今年的劳动节)实施。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王沛诗大律师和全体委员辛劳及卓越的工作,完成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重要及具挑战性任务。

罗致光博士说,政府已审慎考虑委员会的报告,并认为委员会已透过全面及持平的讨论,适当履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法定职能。他补充说,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低薪雇员的收入持续得到改善,就业市场大致保持稳定。法定最低工资运作畅顺,有赖社会各界的支持及持份者的合作。

发言人最后指出,政府亦会于1月18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并于1月23日提交立法会。该份公告修订记录总工作时数的每月金额上限。如须就某工资期支付予雇员的工资款额不低于每月15,300元(现时为14,100元),雇主便可获豁免记录有关雇员于该工资期的总工作时数。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修订水平的实施,经修订的金额上限将会与新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同日生效,即今年5月1日。

编辑 罗越

(作者:读特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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